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昆政办〔2021〕40号)要求,营商环境工作将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列为考核指标,为有效推进指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管理
(一)投资审批中介超市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是云南省政府统一开发建设,为省、州市、县三级提供使用的综合管理平台,是各级政府公开选取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统一场所;同时为入驻中介机构提供资质登记、信息公示、人员管理、信誉推介、服务选取、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等服务。
(二)工作职责划分
1.县政务局:负责对省、市印发的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制定中介超市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选取过程进行监督。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日常运行,为中介机构的选取提供现场服务、见证服务和同步录音录像服务,对中介机构选取过程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3.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本行业对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交运局、县林草局、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6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家单位主要负责县级批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性质的入驻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二、采购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进入中介超市采购服务机构:
(一)采购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
(二)购买的服务事项必须在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范围内;
(三)资金全部或部分属于财政性和国有资金;
(四)服务金额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涉密项目、政府批准采用其它方式的项目除外);
(五)中介服务项目对应的投资项目为建设工程项目。
三、运行规则
(一)选取原则
坚持“一事一选”的原则选取中介机构,但同一采购单位同时采购下列中介服务事项时,可以合并选取(需规避的除外)。
1.同类型、服务金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或同一次招标的不同类型、同一批文脱贫攻坚或紧急重大的不同类型的多个投资项目,选取同一中介服务事项。
2.单个投资项目同时选取同类型、服务金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且关联性强的不同类型的多个中介服务事项。
(二)公开选取方法
公开选取服务机构可采用下列五种方法,由采购单位在适用范围内自行确定。
1.团队比选法:适用于咨询、评估、评审、评价或规划、勘察、设计、监理等专业技术较为复杂的服务项目;
2.随机抽取法:适用于所有服务项目;
3.网上竞价 随机抽取法:适用于所有服务项目;
4.随机抽取(网上竞价 随机抽取) 自选法:适用于扩展延续型或关联性强的服务项目;
5.自主选择法:适用于《采购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范围表》内10类服务的有关情形。
(三)项目组织审核程序
1.采购单位登记注册。县政务局为新增采购单位分发账号、密码。
2.采购单位提出采购申请。采购单位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登录系统,编写采购公告。
3.审核发布采购公告。县政务局审查采购公告的资质信息、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内容,交易中心与采购单位联系确定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和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时间,待采购单位提交《采购服务申请表》后发布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四)项目公开选取程序
1.组织中介机构报名。
(1)公告信息发布后,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启动该采购项目网上报名的时限计算功能,并根据采购单位设定的中介服务资质要求,自动向“中介超市数据库”内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业务授权人手机发送公告信息,邀请其报名参加公开选取活动。
(2)接到邀请的中介机构,有参加意向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云南省“网上中介超市”提交报名申请,并且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需求。不受理现场报名。
(3)报名中介机构的资质符合性审查,主要审查资质的主体、类型、等级、从业范围、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等。
(4)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后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少于2个的采购项目,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修改服务金额或报名条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后仍未成功选取或中介超市暂不能提供服务的,由县政务局出具《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证明》后,由采购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2.公开选取中介机构。
(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购单位代表应当在公开选取时间15分钟前到达中介机构选取现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报名结果是否符合选取条件,并做好选取准备。中介机构可根据公告要求,自主确定是否到达选取现场。
(2)根据采购公告确定的选取办法进行选取,并最终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3)公开选取结果经现场确认后,交易中心出具《云南省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采购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确认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并送达中选机构和交易中心。
(4)中选结果现场通过系统进行公示,并以短信方式通知采购单位和中选中介机构。中选机构确认后,应及时签订并履行合同。
(五)项目跟踪服务
1.跟踪项目洽谈工作。确定选取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及时在系统内填报洽谈情况。
2.跟踪合同签订和上传工作。确定选取机构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及时在系统内填报合同签订的有关信息,并上传合同扫描文件,完成电子归档工作。
3.跟踪项目履约工作。项目履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登记服务结果信息并评价中介机构。
(六)特殊情况处理
因断电、通信中断、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应及时告知并重新组织选取活动。因竞价人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参与公开选取活动的,视为弃权。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应进必进。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公开招投标的,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时,必须在中介超市公开竞争选取中介机构。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的举报投诉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采购单位中介超市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未按规定进入中介超市选择而采购单位违规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的项目,不予拨付中介服务费用。
(三)强化专项督查。县监察委、县政务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目督办要适时组织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违规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支付中介服务费用、违规受理审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关于诚邀宜良县有关行业中介机构入驻投资审批
中介超市的通告
2.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
4.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