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决算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宜良县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宜良县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宜良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3.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建成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成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监督、核查城市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指导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科技人员的评审、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2.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与相关部门在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年度道路建设及整治计划,对接指导各燃(煤)气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指导各污水处理和排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水务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电、电信、广电网络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对管线建设合规性,指导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指导管线完工后的信息收集入库工作;宜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报批工作;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涉及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报批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与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广告亮化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11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39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引领为“绣花针”,牢牢织密治理“一张网”。
一是强化党建核心引领,以党建为“绣花针”统筹治理、服务、执法等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通过职工例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学习党的重要精神及相关论述20余次,开展读书班、青年干部座谈会、专题党课4次、警示教育4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找并完成整改党组班子问题9个、领导干部问题20个。二是从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局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及严重影响事件。三是严格落实档案保密责任制,专人负责管理,未发生档案遗失及泄密事件。四是扎实推进民族宗教相关工作,以“三化”治理为抓手,加强街面宣传单整治和店招店牌审批,全年未出现异常情况。五是全面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学习相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定我局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及职责清单。
2.以精细化治理为引擎,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一是健全精细化治理体系,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挂图作战,构建联动管理服务格局。二是聚焦民生“关键小事”,摸排46条城区道路并建立“一街一策”制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考核”模式,依托WPS云工作平台闭环整改问题,开展巡查120次、发现整改问题240个,整改率100%。三是开展“四进城管”系列活动,组建68人“城管进社区服务队”深入16个社区,以“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不诉自办”模式,提供法律咨询105人次,解决群众难题75个、化解矛盾纠纷52起,擦亮社区服务品牌。四是抓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重点公厕“三有三无”达标率、既有洗手台完好率均保持100%。
3.以市容环境治理为重点,全面助推城市治理“换新颜”。
一是采取“补位执法+包片治理”模式,每日定人定时值守学校及市场周边,护航群众出行与生活环境;秉持“疏堵结合”理念,印发临时市场规范管理方案,合理设置太和楼便民服务点等多个临时经营区域,破解占道经营治理难题。二是设立城市环卫精细化管理监督牌,明确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及投诉渠道,将建成区道路绿化带划分为3大片区,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绿化带日常保洁频次提升至每日2次,实行“组长管辖+专人负责+标准管控+销号管理”机制。截至11月21日,累计整改各类问题700余个,清运处理生活垃圾40521.24吨(1760车次)。
4.以违法建筑治理为突破,全面破解城市治理“大难题”。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成立违建治理工作专班,印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及“一区一策”精细化管控方案。二是强化巡查筑牢防线,推行“车巡+步巡”模式加强日常监管,依据相关办法对违建行为采取限制房产交易、停水停电等措施。今年以来,累计限制房产交易10户、停水停电8户。
5.以户外广告管理为关键,全面守住城市治理“安全线”。
一是凝聚治理合力,联合街道社区、设施产权责任方健全联动机制,消除管理盲区;二是强化事前宣传,通过集中培训、法规宣讲、案例警示,压实各方安全责任,解决一批隐患问题;三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巡查与宣传同步推进,“一户一策”建立门头档案信息5500余户、整改通知书69份,拆除违规广告牌181块(约6000余平方米),整改隐患招牌7块,截至目前,全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6.以市政园林绿化管养为亮点,全面打造城市治理“明信片”。
一是严管照明保民生,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开展路灯及配电设施安全检查维修,累计修复主要干道故障路灯1200余盏、处理故障35处,完成路灯节能改造3000余盏,开展亮灯率巡查50余次,城区路灯亮灯率稳定在98%。二是推进百园建设增颜值,建成沛东园林景观展示园等公园绿地,提质改造时代广场等游园;结合三角梅“六进”活动,在城区打造花柱、花墙等立体绿化景观。三是道路提质补绿优环境,完成蓬莱大道等多条道路补植补种1万余平方米,修剪乔木1000余株、景观绿化带30万余平方米,补植地被1000余平方米及乔木50余株,防治红火蚁450穴。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1637276.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37276.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83557.04元,增长3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83557.04元,增长37.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基本收入相应增加,2025年宜良玉禾田清扫保洁项目、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1637276.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7948.89元,占总支出的45.79%;项目支出17149328.03元,占总支出的54.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83557.04元,增长37.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41312.95元,增长34.81%;项目支出增加4842244.09元,增长39.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2025年宜良玉禾田清扫保洁项目、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87948.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62372.6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5576.24元,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49328.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宜良玉禾田清扫保洁项目补助资金985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玉禾田环境有限公司对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公厕管护的支出。
城区路灯修复应急补助资金291128.05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突发应急抢修的支出。
城区路灯电费补助资金1498999.98元,主要用于洪范节能服务(宜良)有限公司支付城区路灯照明电费的支出。
广顺机械生活垃圾外运运输费补助资金3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县广顺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把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至澄江的垃圾运输费支出。
澄江伟明生活垃圾外运处置费补助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宜良县城区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置的支出。
双拥县城运行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局在创建双拥模范县城时的必要经费补助支出。
城区三角梅管护项目补助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为君开公司对城区三角梅的管养支出。
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县城区2024年春节期间悬挂灯笼等氛围营造工作的支出。
清偿历史债务补助资金559200.00元,主要用于我局以前年度清偿历史债务的必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7807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相比增加8024357.04元,增长34.81%,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07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宜良玉禾田清扫保险项目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用结余资金安排了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383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24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6339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3%。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关正常运转、城区路灯电费、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等项目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77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60.00元,决算为4527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45.91元,下降13.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45275.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45.91元,下降1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60.00元,支出决算为4527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45.91元,下降13.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4527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积极响应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45.91元,下降1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积极响应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5年宜良县综合性政执法局没有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宜良县城区正常执法巡逻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5年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5年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5年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576.24元,比上年减少580407.56元,下降36.14%,主要原因是2025年积极响应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5381011.42元,其中,流动资产12059194.30元,固定资产659383.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2662433.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824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9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