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609-11136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04 10:03
名 称: 《关于做好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做好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04 10:03 浏览次数:0
字号:[ ]

一、背景依据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转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入滇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工作的通知>》(昆退役通〔202625号)文件及《宜良县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完成2026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安置岗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国有企业4

2.按退役士兵服役表现评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选择岗位,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安置对象接到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承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在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依法为接收的退役士兵办理相关工资、待遇、福利等手续。

四、关键词诠释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3)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5)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6)是烈士子女的。

岗位:企事业单位。

安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由安置对象选择岗位。

五、注意事项

安置对象接到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承担接受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企业,应在收到县退役军人局开具的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依法为接收的退役士兵办理相关工资、待遇、福利等手续。

六、贯彻执行上级政策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相关安置政策规定。

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