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入滇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宜良县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安置”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务实的态度全力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确保202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于2026年8月底以前完成。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安置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用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委编办要做好人事编制的统筹安排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拨付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以及档案接转工作;县人社局要做好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接续工作;县医保部门要做好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县公安局要做好退役士兵的户籍落户工作。
三、坚决执行政策,严格责任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要求,有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接收安置责任和义务,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接收安置。接收单位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应当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接收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对违反安置政策法规,不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拒收或变相拒收、歧视退役士兵,不及时安排上岗,不按时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宜良县2026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安置结果表
2026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宜良县2026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
安置结果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军 (警)衔 | 入伍 时间 | 退伍 时间 | 所选单位 | 备注 |
1 | 李晓云 | 男 | 大专 | 中共党员 | 一级上士 | 2006.12 | 2025.12 |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2 | 朱乾 | 男 | 本科 | 中共党员 | 二级上士 | 2013.09 | 2025.09 |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宜良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 |
3 | 丁书瑞 | 男 | 大专 | 中共党员 | 一级上士 | 2009.12 | 2025.12 | 南羊街道(综合执法队) | |
4 | 唐加兵 | 男 | 中专 | 中共党员 | 一级上士 | 2009.12 | 2025.12 | 狗街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 | |
5 | 杨雄 | 男 | 大专 | 中共党员 | 一级上士 | 2009.12 | 2025.12 | 耿家营乡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 | |
6 | 蒲小文 | 男 | 高中 | 中共党员 | 二级上士 | 2013.09 | 2025.09 | 马街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 | |
7 | 角汝涛 | 男 | 高中 | 中共党员 | 二级上士 | 2013.09 | 2025.09 | 宜良县林草局 (宜良县国有阳宗海林场) | |
8 | 李天成 | 男 | 大专 | 中共党员 | 二级上士 | 2013.09 | 2025.09 | 宜良县林草局 (宜良县国有花园林场) | |
9 | 刘良飞 | 男 | 大专 | 中共党员 | 二级上士 | 2013.09 | 2025.09 | 宜良县林草局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