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2026年3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补齐偏远小型自然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破解30户以下零散自然村群众出行难、农产品外运不便等民生痛点,落实乡村振兴与 “四好农村路” 建设落地任务。宜良县30户以下小型自然村地处偏远,原有土路通行条件差,雨天天气泥泞难行,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群众务工出行,市级2026年已下达专项硬化建设任务。立足县域6个乡镇(街道)21条小型自然村通村道路实际现状,借鉴以工代赈落地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切实解决群众出行 “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制定依据
(一)政策顶层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 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上级文件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以工代赈等模式实施通村入户道路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县域实操依据:宜良县农村路网现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涉农资金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现行规章制度。
三、出台目的与现实意义
(一)工作目的
按期完成全县21条、总长约43公里偏远自然村通村道硬化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依托以工代赈建设模式,规范项目建设全流程,统筹多方资金落地,完善偏远村落路网配套。
(二)现实意义
1.民生层面:彻底改善30户以下零散自然村出行条件,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方便村民日常出行、农资采购与农副产品外销;
2.增收层面:优先吸纳本地低收入群体、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等就地务工,拓宽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渠道;
3.发展层面:完善县域农村路网架构,夯实乡村基础设施根基,赋能乡村产业、乡村旅游发展,助力全县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4.治理层面:发挥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作用,凝聚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合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围绕实施模式、工作目标、组织保障、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六大板块制定,覆盖项目从申报、审批、施工、验收至后期管护全周期管理:
(一)实施模式:政府主导、分级落地,县行业部门技术指导,乡镇统筹、村(社区)具体施工,采用“党支部+合作社+施工队”自建模式;
(二)建设目标:6个乡镇(街道)21个自然村、21条道路、约43公里路面硬化,计划2026年12月底前完工;
(三)组织架构:县级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专班,明确发改、交运、农业农村、财政等县直部门及乡镇分层权责;
(四)资金来源:整合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社会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多元资金,专款专用;
(五)全流程管控:规范7步项目审批施工流程,落实用工实名制、资金公示、一项目一档案、联合竣工验收制度;
(六)考核监管:建立督查考核、纪检审计联动监管机制,严控违规外包、资金挪用等问题。
五、核心举措
(一)组织专班统筹推进:县级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统筹协调要素保障、技术指导与督导落地,厘清各职能部门、乡镇工作职责;
(二)多元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整合中央省级交通、以工代赈、市县财政配套及社会、群众自筹多类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全程公示;
(三)村民自主建设施工:以村党组织为引领,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建理事会牵头自建,落实“四议两公开”自主遴选施工、材料、技术服务商,禁止违规整体外包;
(四)定向用工稳岗增收:用工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户、返乡农民工、失业退役军人、困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用工、按月足额发放务工薪酬并公示;
(五)闭环项目流程管理:执行村组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复核→下达资金计划→组织施工→联合验收→移交管护7步流程;
(六)全链条监督问责:审计、乡镇纪检常态化监督资金使用与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纳入年度考核,违规挪用资金、违规外包等行为从严追责、县级不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六、社会公众、法人及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相关条款说明
(一)需要公众知悉、配合、执行事项及具体做法
1.村民配合项目申报与前期筹备
具体做法:村民小组、村委会按照附件模板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承诺书,通过村民议事会议研讨项目落地、投工投劳、捐资捐料相关事宜,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会议留存签到、影像记录;
依据: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村级“四议两公开”管理制度、本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条款;
合理性与合法性:符合村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村民项目知情权、议事决策权,依托基层自治制度规范项目发起流程。
2.群众可自愿投工投劳、捐资捐料
具体做法:村民自愿参与道路施工务工或捐献砂石、建材等物资,自愿务工人员纳入用工实名制台账核算劳务报酬;
依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相关政策、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参与相关规定;
合理性与合法性:拓宽项目资金来源,降低建设成本,群众以劳换酬、以资助力家乡基建,自愿原则不强制摊派,符合涉农筹资筹劳法定要求。
3.村民享有务工优先录用权利,依法获取劳务报酬
具体做法:项目用工优先招录本村脱贫户、低收入村民等群体,用工实名登记,工资按月发放并公示工资台账,村民对欠薪可向乡镇专班、纪检部门投诉;
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相关规定;合理性与合法性:依法保障劳动者获酬权,落实政策兜底就业要求。
4.全体群众享有项目全流程监督权
具体做法:项目资金收支、施工用工、建材采购、竣工验收资料全部公开公示,群众发现资金挪用、虚报工程量、违规外包可向县审计、纪检、项目专班举报;
依据:政务公开条例、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合理性与合法性:以公众监督筑牢资金、工程监管防线,保障公共资金使用合规。
5.项目竣工后村集体履行道路管护义务
具体做法:道路验收移交村集体后,由村委会统筹日常养护、小修小补,村民自觉爱护道路设施;
依据: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四好农村路” 管护相关制度;
合理性与合法性:农村公路属地管护责任,产权移交村集体后管护权责同步划转。
(二)公共利益保障说明
项目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公共资金、帮扶资金,方案明确专款专用、审计督查、全程公示制度,从制度层面杜绝公共资金流失;工程建设聚焦偏远弱势村落基建短板,普惠村内全体村民,公共资源投向民生短板,符合公共财政使用法定原则。
七、关键词、专业术语释义
1.30户以下自然村:本方案特指县域内常住户数≤30 户、地理位置偏远、无硬化通村主干道的自然村落,是本次道路硬化专项扶持对象。
2.以工代赈模式: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建设基建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参与工程施工,以发放劳务报酬替代直接现金帮扶,实现基建落地与群众就地增收双重目标的建设模式。
3.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是国家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顶层工作要求。
4.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即党支部提议、村 “两委” 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 / 村民大会决议;决议事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本项目用于遴选施工方、建材供应商等村级决策。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乡村部门摸排识别,存在返贫风险、纳入常态化监测帮扶的农村农户,为本项目用工优先保障群体。
6.一路一策:乡镇结合单条道路里程、地质条件、建设难度、村落实际,单独编制单条道路专项实施方案的精细化管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