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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9-10199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15 10:31
名 称: 宜良县民政局 关于“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品牌服务项目招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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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民政局 关于“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品牌服务项目招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10:3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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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工项目福彩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7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儿童关爱保障领域的积极作用,宜良县民政局拟开展“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周期和受益群体

(一)项目实施范围:宜良县范围内

(二)项目实施周期:周期为1年,20261月至202612月。

(三)受益群体:直接受益群体为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需要帮助的其他儿童间接受益群体直接受益群体家庭、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

二、项目内容

项目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儿童关爱保障为主要服务目标,了解儿童服务需求,评估儿童面临问题、迫切需求和优势资源,为合理设计和提供儿童社工服务提供现实依据。包括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教育、人际交往能力提升等服务;开展儿童专业个案、专业小组等服务;培养儿童成为社区小志愿者搭建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等专业社工服务

三、项目成效及产出

项目严格按照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四大权利原则设计。具体基线服务要求如下:

(一)生存权: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专业评估和介入,包括风险筛查,对其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开展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实施救助服务等。日常服务:每月至少走访10户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关爱陪伴小组活动每月1次;项目周期内开展专业个案不少于30个,专业个案跟进不少于10次。

(二)受保护权:预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开展儿童减防灾小课堂、防性侵、儿童保护倡导、心理疏导、危机介入等专业服务,倡导“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三)发展权:开展儿童成长支持性服务,开展情感辅导、行为认知、人际交往能力、学业辅导课堂、儿童兴趣小组、亲职教育、自然教育等成长服务,增强人际交往和改善社交技能,培养探索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进家庭的亲子关系等。

(三)参与权:培养儿童成为社区小志愿者、开展儿童议事会、儿童社区营造、社区故事儿童绘本创作、儿童社会调查、儿童情景小剧场等,链接社区资源,组建儿童志愿者或妈妈志愿者与社工站、学校、家庭、社区等开展“家校社”联动等儿童主题社区服务,促进儿童社区参与。项目周期内形成儿童服务手册、短视频等宣传资料,每个季度开展1次儿童社区主题服务。

四、项目经费支持

项目扶持金额

本项目资助金额为15万元,含实施直接服务所需的人员、服务所需物资税费等全部费用。

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项目立项核定的预算总金额拨付,签定协议后30日由县民政局一拨付全部项目资金后交纳20%保证金待末期绩效评估通过后返还保证金。

获得立项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县民政局会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等审计单位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项目申报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5915-1015)

项目申报单位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调研需求报告(自拟)、《项目申报书》,于1015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县民政局邮箱mzjswk001@163.com,并将盖章纸质版送至民政局三楼社会工作科(鱼龙街16号

(二)评审阶段( 20251016-1031)

民政局组织评估组对项目书进行优化评审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以及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排序并择优立项

(三)审批阶段(2025113-1114日)。

评审通过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截止,确定执行单位,项目承接机构与县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完成所有项目立项工作

(四)实施阶段(20261-202612月)。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转包、分包和调整。项目承接单位须定期向民政局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县民政局将对项目实施过程全程监控与督导,如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可建议终止该项目实施,收回资助经费,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相关情况。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7年1月)。

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社会效益和经费使用情况。

、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正常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结论为合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参与项目人员至少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经验或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一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全程参与项目执行

提交申报材料

(一)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申报书、需求分析报告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三)项目配备专职人员及督导的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

八、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机构严格按照规范实施,接受日常监管。

(二)项目宣传和对外传播等需要体现“云尚有福·七彩童年”品牌项目名称、福彩公益金标识。

(三)项目名称命名方式:“云尚有福·七彩童年”服务主题。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县民政局社会工作(鱼龙街16号),联系人:老师0871—67524059

附件: 1.项目标识  附件1:项目标识

2.项目申报书  附件2:宜良县“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社会工作品牌服务项目申报书


                                      宜良县民政局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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