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宜良县中小学教师 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宜良县中小学教师
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试行)》、《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宜人社通〔2025)13号)及上级职称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及范围
(一)宜良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在本县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学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评审范围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三)申报人员除符合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年龄、工作年限、履职年限的计算方法
(一)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时间计算,以召开评委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中评委开评时间为2025年9月)。
(二)借调到其他单位或上级部门,未在本单位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得以本单位名义申报职称。回到单位履职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借调期间未承担本单位工作岗位职责任务时间,不计算在履职时间内。
(三)承担后勤或行政工作未在教学岗位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回到教学岗位后申报职称时,未在教学岗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在履职年限之内。
(四)申报人的履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定职人员除外)。
三、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竞聘方案主要用于聘用和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本系列职称评审制定的条件及省、市、县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制定竞聘方案,并采用民主表决的方式,在本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申报人员要确保提交的证件照及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学校(单位)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按照学校推荐方案组织考核推荐。
审核推荐完成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履职情况、教学业绩、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在《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上如实填写,在本学校(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当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综合情况(公示)表》、公示情况报告。公示无异议后在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职称推荐评审要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四)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申报人员要确保上传的证件照及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五)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按照《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流程登录学校账户,确认申报人员身份,对申报人在系统内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推荐方案组织推荐,并出具“基层单位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与评审表中的“基本情况”、“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有对应和相互印证的关系,必须严格按照《基层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报告》(附件7)模板要求撰写意见。
(六)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中级职称的,经学校(单位)审核推荐,由县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宜良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评委会审核
县级评委会对各学校推荐的评审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的,由学校及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2025年宜良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平台https://zjpt.km12333.cn(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注意事项及网络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2)。之前在系统里已有账号的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评审表》及《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1),同时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验审,原件审核通过后,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照2025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扫描上传个人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除教案、论文、业务工作报告、著作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外,其他材料建议以jpg照片格式上传,每项材料必须以材料名命名,不得重名。申报人对上传的证件照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完整性负责,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晰等带来的影响,由申报人员自己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教师如在职称申报材料中提交本人所发表文章的,要求上传该文章所发表期刊的合法性、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凡在规定网站查询不到论文发表期刊的合法性、真实性的不再提交和上传。
基本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正常评审”中选择“2025年正常申报”进行职称申报。在选择评委会时,申报中级职称选择宜良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完相关信息后保存、提交。
申报中级职称除要求在网上申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外,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纸质评审材料。
(二)时间安排
1.网上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6月20日-6月30日,学校(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本学校(单位)申报中级职称推荐人选《评审审议名册》提交人事科。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完整,按要求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和相关申报评审材料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其后果由申报人自己承担。申报人员于6月30日前把申报评审纸质材料(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表》待中评委电子材料审核结束后自行下载打印上交,具体时间等待通知)和学校对申报人员的考核成绩(包括申报人基本信息、考核项目、各考核项目得分、百分制总分、排名等内容)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核。
2.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11日,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11日18:00前按照管理权限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逐级推荐到评委会。
3.评委会审核、评审时间。评委会审核,确定最终进入评委会评审人员并进行公示备案。评委会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中级职称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将申报评审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学校(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提交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
2.申报人上传的个人照片要求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蓝底1寸,JPG格式,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名称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上传照片后续将用于职称证书的制作,申报人不按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己负责。
3.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从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后返回修改开始计次,单位审核返回修改或重置流程均不计次数),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4.本次申报须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5.各学校(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6.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7.本次申报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查阅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学历学位证明》(附件6)材料。
8.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
9.申报评审材料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
10.外省调动到宜良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需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7月1日前由各校(单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5)Excel电子版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申报审核推荐培训指导力度
由于中级职称实行网络申报、审核,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培训指导力度,让申报人员熟悉申报所需材料规范及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漏传错传申报材料和因操作不熟练而影响职称申报工作。
(三)明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责任
明确落实审核推荐职责,学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验,并在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评审材料不予认可。材料送审时,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因审核推荐人员失误导致的问题,由审核推荐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四)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政策倾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0〕2号)、市人才办的七部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九条措施(试行)》(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要求,对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优先考虑具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者。
(六)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帮扶教师职称评审权益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帮扶教师服务期间工作经历,等同农村基层服务和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优先评审。
(七)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激励保障机制
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师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参照《昆明市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试行)》(昆教体办发〔2023〕110号)和《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良县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的通知》(宜教体通〔2023〕34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关注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职称评审,提升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从事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的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参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3〕6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昆青联〔202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送材料
提交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申报人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图片,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
七、提醒事项
(一)申报评审专业必须与现所从事专业一致。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即具备与本人所任教学段及以上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行政领导(专指校级领导),其教学课时量原则上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学校党务工作人员教学课时量参照《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宜良县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的通知》(宜教体通〔2023〕34号)文件执行。
(四)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第六章附则中第十五条规定的延迟申报职称情况外,学校(单位)不得违反政策擅自制定地方延迟申报职称政策。
(五)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六)所提交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承担课题(项目)、教案、论文、业务工作报告、著作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履现职以来的材料。
(七)提交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2020年-2024年),年平均学时不少于72学时,否则不得申报。
(八)对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申报时需提交和上传学校所属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宜良县享受此政策学校为:竹山镇、马街镇划定所在村社区学校)。
(九)上级主管部门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只对学校(单位),不对个人。申报人员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直接与学校(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联系解决,若学校(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也不能解决,则由学校(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统一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共同解决。申报人员需要到人事科查阅材料的,由学校(单位)统一安排专人到人事科查阅(需出具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人事科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宜良四方古城建设项目部文庙西侧1栋4楼404室
联系人:罗少辉
联系电话:0871-63956812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