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宜政发〔2023〕10号)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宜政发〔2023〕10号)等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云南宜良总山神地方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6—2035年)编制 |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11 |
2 | 宜良三角梅产业发展规划 |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6 |
3 | 宜良县“十五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 |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12 |
4 | 宜良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宜鹤陵园)建设 | 宜良县民政局 | 2025.10 |
5 | 宜良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 |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