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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3-96783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0 10:36
名 称: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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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0 10:3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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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匡远司法所、南羊司法所、狗街司法所、竹山司法所、北古城司法所、耿家营司法所、九乡司法所、马街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队伍建设与党建工作。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2.法治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二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三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3.高位推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促进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4.稳字当头,助力平安宜良建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能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认真落实特殊群体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38,586.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38,586.56,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684.9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类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38,586.56,其中:本年收入10,038,586.56,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38,586.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684.9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类经费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38,586.5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38,586.56,其中基本支出10,038,586.56,与上年对比增加112,684.94主要原因分析是职工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类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支出7,181,1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村委会人民调解员补助及遗属补助人员补助支出;

2040650支出326,91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工资、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2080501支出331,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支出704,292.9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支出24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支出11,3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2101101支出352,825.8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支出25,938.85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支出320,470.95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支出16,2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支出528,19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此预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司法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59,840.00,较上年增加880增长1.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宜良县司法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840,较上年增加880增长8.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296人次

增加原因是业务办案数量增加,预算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业务,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48,000.00元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范围包括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不含省以下各地自行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及绩效奖励政策;“保运转”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保基本民生”范围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的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目录动态管理的40项基本民生政策,不含各地自行出台的民生保障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宜良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0,36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宜良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339,505.87,其中,流动资产827,462.81,固定资产512,043.0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882.4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174.1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1500111

宜良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5031011442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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