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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12-94223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29 09:04
名 称: 关于《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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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9 09:04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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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定了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上级有关预案,结合本及本行业实际情况,宜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于20241018日经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31次常务会通过批准发布。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目的意义

规范宜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五、主要内容

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处置结束、事故后期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监督管理、附则11个部分。

、核心举措

(一)构建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等职责及分工。

(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市级应急救援力量由6个专项工作组、4个专项救援队、1个专家库组成。明确应急救援力量,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建。

(三)规范监测预警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已登记的工程项目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明确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要求及主要内容。

(四)规范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明确宜良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根据事故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明确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程序和要求。

(五)规范事故后期处置工作。明确事故后期处置相关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现场,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事项和要求。

(六)规范应急保障工作。明确经费保障、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通讯、应急人员安全、应急医疗卫生、应急交通运输、应急避难场所等保障工作要求。

(七)规范培训和演练工作。明确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事项要求。

、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分为一般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两类。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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