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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10-91152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1 11:51
名 称: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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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1 11:51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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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评估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妇女、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宜良工作和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宜良县教育体育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宜良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宜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宜良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截止目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76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137.6%,实现新增收入18262.97万元;脱贫农村劳动力就业254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127%,实现新增收入625.84万元。提供有效就业岗位358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000个的179.4%;城镇新增就业2014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11.8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7人,完成目标任务260人的256%;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7人,完成目标任务255人的273%。

2.截止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累计完成13647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完成11332人,其中:完成脱贫劳动力引导性培训352人;职业技能培训54班次257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514人

3.按时完成贷款目标任务数,截止到1030日,“贷免扶补”已放款62户,放款金额123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61人,创业担保贷款78户,放款136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02人。2023年,高校毕业生1015人,实现100%推荐岗位服务,就业率达到93.4%。市级大学生创业补贴完成3个项目的场租补贴,补贴金额共计3万元。2023年拨付13件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144.8万元,拨付206人次,新增见习人数52人。

4.创业培训完成10个班次323人,其中网络创业培训3个班,90人次;SYB培训:7个班,233人次, 脱贫劳动力“人人持证培训”9个班,302人次; 企业培训4个班,165人次

5.截止2023年10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1万人,比2022年未净增0.61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4.60万人的102.39%。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89万人,比2022年末净增0.5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0.5万人的1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3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0.35万人的100.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56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500人的100.3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4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44万人,完成全年净增目标任务3.07万人的110.75%。

6.截至10月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出现超期未结案的情况,结案率动态为92.7%,预计年底能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在70%左右,确保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67%的任务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以上,控制在目标任务指数内。

7.宜良县常住人口384875人,截止目前,有效持卡人数369438人,持卡率95.99%,电子社保卡激活新增99038人,完成市局下达新增申领电子社保卡目标任务数7万人的141.48%,排名全市第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政策法规科(农民工工作科、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与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合署办公。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事业单为无独立预算单位,与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合署办公,纳入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5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64万元,占总收入的98.0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3万元,占总收入的1.9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2.06元,增长2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85元,增长34.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3.78万元,72.23%。主要原因一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23年招聘到岗8人,生活补贴及社保费等保障需求随之增加;二是支付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整;三是使用财政专拨款结清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资金147.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50万元,占总支出的74.71%;项目支出220.14万元,占总支出的25.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8.78万元,增长27.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64万元,增长8.08%;项目支出增加140.13万元,增长175.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23年招聘到岗8人,生活补贴及社保费等保障需求随之增加;二是支付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整;三是使用财政专拨款结清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资金147.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0.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奖补资金0.39万元;支付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资金40.00万元;昆财社基〔2022〕79号市级下达2022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贴资金7.88万元;昆财社基〔2023〕13号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第一批市级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贴资金21.44万元;昆财金〔2023〕82号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2.42万元;昆财社基〔2023〕56号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生活补助及社保费等省、市资金13.12万元;昆财社基〔2023〕61号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第二批市级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贴资金2.82万元;昆财社基〔2023〕5号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71.90万元;昆财社基〔2022〕35号2022年度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46.03万元;昆财社基〔2022〕23号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市级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贴专项资金3.27万元;昆财金〔2022〕56号宜良县2020至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经费0.98万元;昆财社基〔2022〕14号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9.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0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相比增加217.09万元,增长34.68%,主要原因一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23年招聘到岗8人,生活补贴及社保费等保障需求随之增加,一是支付宜良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运行成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各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和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81%,完成年初预算的7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4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37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7万元,增长75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各类劳动监察案件剧增,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强度及检查用车需求随之增加,加之用车成本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和三公经费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0万元,比上年增加38.99万元,增长144.83%,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正常晋升,职工薪酬随之增长;二是1名公务员调往外县,按规定记实职业年金缴费;三是按要求缴纳残疾人保证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30201办公费支出35.81万元,30205水费支出0.49万元,30206电费支出1.45万元,差旅费支出1.99万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0.52万元,30229福利费支出5.4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8.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7610.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05.72万元,固定资产5.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1.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公开12表

部门: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资产原值合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

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

7,610.76

7,656.94

7,605.72

51.22

5.04

0.00


16.83

0.00

0.00


34.39

5.04

0

0.00

0.00


0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险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非人员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331600401111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3年决算公开2024101607105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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