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1801000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参与拟订公有住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分配的有关政策;参与综合性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建立完善县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2.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合理安排、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负责分析预测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
3.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本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县级政府采购政策并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及考核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体系;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资金。
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6.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完善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实施监管;统筹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建立完善资本金及资产注入县级投融资公司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8.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进县级投融资平台建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融资工作。
9.执行地方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对企业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资金进行检查管理,做好企业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理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的审批、年检等工作。
10.负责政府投融资政策研究,为县政府提供投资决策信息和建议;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参与县级建设投资项目政策的研究拟订;负责全县强农惠农资金的兑付及检查;参与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项目跟踪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
11.负责宜良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监控和风险预警等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措施,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宜良县PPP模式的政策拟订、业务指导和推广运用等工作。运用规范的PPP模式,为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负责全县融资资金管理、拨付等相关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计委托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核发、年检工作。
14.负责指导执行财政、财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财政收支运行保持平稳。
1.依法聚财理财,提高财政实力。宜良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990万元,同比增收4,939万元,增长8%。一是强化收入组织调度。依法依规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和短板行业的税收征管,做到挖潜增收、应收尽收。二是做好“以票管税”工作。及时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适时跟进33家非税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缴库进度。
2.优化支出结构,增进民生福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346万元,同比增支10,023万元,增长4.8%。
3.加强资金统筹,补充可用财力。
4.发挥职能作用,激发经济活力。
5.全面加强绩效管理。
6.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7.做好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工作。
8.牢牢守住债务金融风险底线。
9.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综合科、农财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监察科(行政审批科)、企业科、债务管理科(PPP项目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宜良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宜良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宜良县财政局。
纳入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宜良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为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并入宜良县财政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6万元,占总收入的0.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02万元,下降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13万元,下降7.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90万元,下降4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疫情捐赠资金15.00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及保险增加了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81万元,占总支出的86.03%;项目支出180.27万元,占总支出的13.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40万元,下降8.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19万元,下降3.24%;项目支出减少76.21万元,下降29.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财政信息系统维护费45.00万元,疫情捐赠资金15.00万元,财税征收工作经费1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2.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财税征收工作经费140.00万元、财政管理经费3.57万元、防疫物资采购费用2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3.64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所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相比减少98.13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财政信息系统维护费45.00万元,疫情捐赠资金15.00万元,财税征收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工伤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0%,完成年初预算的4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0%,完成年初预算的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本单位食堂用餐。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1万元,下降3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92.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本单位食堂用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规范津贴补贴及其它财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1万元,比上年减少7.20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电、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552.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65万元,固定资产31.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4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财政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