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宜良营商 环境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理念,聚焦企业诉求,根据《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结合宜良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县政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局、县工商联配合,聚焦企业关切,统筹发布每期“局长坐诊接诉”服务通告,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跟踪督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企业诉求全链条服务工作。
二、受理范围
(一)“坐诊接诉”服务对象
在宜良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宜良县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坐诊接诉”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受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通过邮箱进行“局长坐诊接诉”预约“挂号”,线上汇集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政策咨询、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县政务局每周周三统一收集一次。
(二)线下渠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企业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通过预约登记方式提出诉求,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于每周周三前将企业提出的诉求汇总报县政务局。
(三)其他渠道
县级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作调研、服务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可指导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出诉求,或是直接将问题反馈于每周三前反映到县政务局营商科。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告。提前7天在“宜良之窗”“宜良政务”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坐诊接诉”信息及通告(附件1),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和预约。
(二)企业预约“挂号”。企业根据预约通告的“坐诊”部门职责范围,7天内进行“挂号”预约(每周1期,每期10个号,号满即止),填写《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附件2),详实反映合理诉求。县政务局及时梳理汇总“挂号”信息,反馈当期“坐诊”部门做好现场“坐诊接诉”准备。
(二)“坐诊”服务。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由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坐诊”,“坐诊”地点设在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局长坐诊接诉”专窗,“坐诊”部门根据企业“挂号”顺序进行“坐诊接诉”。县政务局根据企业预约“挂号”情况,酌情“加号”。如遇当天“接诊”企业较多,为提升工作效率,由“坐诊”部门增派有关人员,在县政务中心2楼企业洽谈区进行“坐诊”服务。
(三)“接诊”处理。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科学分办—部门响应”的工作流程,企业问题现场能答复解决的,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附件3)反馈“挂号”企业;不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由“坐诊”部门明确答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反馈“挂号”企业,活动结束后按承诺时限办理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提出延长意见的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并向企业反馈,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诊后评价。“问诊”结束后,企业现场填写《“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4)。
(五)闭环管理。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及时跟进企业诉求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坐诊”部门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梳理形成《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附件5)报县政务局汇总。县政务局根据企业反馈、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回访核实,对确需重新办理的事项,由县政务局交办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限期答复“挂号”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提早谋划、周密部署,亲自“坐诊”,提高“坐诊接诉”工作质效。县政务局统筹“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附件6),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日程安排参加“坐诊”。
(二)加强总结提升。“坐诊”部门要加强企业诉求的动态分析,针对共性问题深化研究,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提高企业服务质效;要对照企业评价结果,对“坐诊”服务方式、办理标准、交办流程、反馈机制等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典型案例,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推广。县政务局要加强对“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及企业满意度的跟踪回访,梳理正反面典型案例,做好典型引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局长坐诊接诉”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参与其中,为宜良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找茬”。
附件:1.宜良县202×年第×期“局长坐诊接诉”通告
2.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
3.“坐诊”服务回执单
4.“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5.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6.宜良县2024年“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
附件1
宜良县202×年第×期“局长坐诊接诉”通告
“接诊”部门 | |
职责范围 | |
“坐诊”领导 | |
“挂号”时间 | 202×年×月×日9:00 —×日17:00 |
“坐诊”时间 | 202×年×月×日(星期五)上午8:30 —12:00 |
“坐诊”地点 | 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局长坐诊接诉专窗” |
附件2
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
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
反映诉求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诉求标题 | 关于根根根事项的情况反映 | |||
诉求内容 | 请填写具体事项内容及涉及的有关部门。 |
附件3
“坐诊”服务回执单
“接诊”部门 | “坐诊”领导 |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坐诊” 日期 | |||
“挂号”企业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办理结果 | £ 已解决 £ 正在处理,限期 个工作日 | ||
£ 无法解决,原因: | |||
问题办理 承诺时限 | 自 年 月 日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问题办理情况。 |
附件4
“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接诊”部门 | |||||
“坐诊” 日期 | |||||
“坐诊”领导 | 职务 | ||||
“挂号”企业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办理结果 | £已解决 £ 正在处理,限期 个工作日 | ||||
£无法解决,原因: | |||||
企业意见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原因: | |||||
意见建议 |
附件 5
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坐诊”部门:“坐诊”日期: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牵头承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办理情况(已现场答复办结/限时答复) | 满意度评价结果 |
填表说明:1.“牵头承办单位”负责牵头办理企业诉求,跟进填写有关诉求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并反馈县政务局;
2.“办理情况”若为“限时答复”,需填写具体答复日期;
3.清单由“坐诊”部门填写,并于当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县政务局。
附件6
宜良县2024年“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
序号 | “坐诊”部门 | “坐诊” 日期 |
1 | 县级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诉求确定) | 2024年9月6日 |
2 | 县发改局 | 2024年9月13日 |
3 | 县科技工信局 | 2024年9月20日 |
4 | 县教体局 | 2024年9月27日 |
5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0月11日 |
6 | 县司法局 | 2024年10月18日 |
7 | 县财政局 | 2024年10月25日 |
8 | 县人社局 | 2024年11月1日 |
9 | 县税务局 | 2024年11月8日 |
10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4年11月15日 |
11 | 县住建局 | 2024年11月22日 |
12 | 县交运局 | 2024年11月29日 |
13 | 县政务局 | 2024年12月6日 |
14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13日 |
15 | 县林草局 | 2024年12月20日 |
备注:1.可根据工作实际,由县政务局动态调整。
2.其他暂未列入日程安排的县级部门,由县政务局统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