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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12-94225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8-29 09: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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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09:12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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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宜良营商 环境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理念,聚焦企业诉求,根据《云南省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结合宜良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由县政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局、县工商联配合,聚焦企业关切,统筹发布每期“局长坐诊接诉”服务通告,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跟踪督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企业诉求全链条服务工作。

二、受理范围

(一)“坐诊接诉”服务对象

在宜良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宜良县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坐诊接诉”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受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通过邮箱进行“局长坐诊接诉”预约“挂号”,线上汇集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政策咨询、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县政务局每周周三统一收集一次。

(二)线下渠道

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企业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企业“挂号”预约服务窗口通过预约登记方式提出诉求,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于每周周三前将企业提出的诉求汇总报县政务局。

(三)其他渠道

县级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作调研、服务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可指导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出诉求,或是直接将问题反馈于每周三前反映到县政务局营商科。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告。提前7天在“宜良之窗”“宜良政务”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坐诊接诉”信息及通告(附件1),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和预约。

(二)企业预约“挂号”。企业根据预约通告的“坐诊”部门职责范围,7天内进行“挂号”预约(每周1期,每期10个号,号满即止),填写《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附件2),详实反映合理诉求。县政务局及时梳理汇总“挂号”信息,反馈当期“坐诊”部门做好现场“坐诊接诉”准备。

(二)“坐诊”服务。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由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坐诊”,“坐诊”地点设在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局长坐诊接诉”专窗,“坐诊”部门根据企业“挂号”顺序进行“坐诊接诉”。县政务局根据企业预约“挂号”情况,酌情“加号”。如遇当天“接诊”企业较多,为提升工作效率,由“坐诊”部门增派有关人员,在县政务中心2楼企业洽谈区进行“坐诊”服务。

(三)“接诊”处理。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科学分办—部门响应”的工作流程,企业问题现场能答复解决的,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附件3)反馈“挂号”企业;不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由“坐诊”部门明确答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填写《“坐诊”服务回执单》反馈“挂号”企业,活动结束后按承诺时限办理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提出延长意见的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并向企业反馈,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诊后评价。“问诊”结束后,企业现场填写《“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4)。

(五)闭环管理。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及时跟进企业诉求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坐诊”部门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梳理形成《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附件5)报县政务局汇总。县政务局根据企业反馈、诊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回访核实,对确需重新办理的事项,由县政务局交办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限期答复“挂号”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提早谋划、周密部署,亲自“坐诊”,提高“坐诊接诉”工作质效。县政务局统筹“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附件6),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日程安排参加“坐诊”。

(二)加强总结提升。“坐诊”部门要加强企业诉求的动态分析,针对共性问题深化研究,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提高企业服务质效;要对照企业评价结果,对“坐诊”服务方式、办理标准、交办流程、反馈机制等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通过回应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典型案例,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推广。县政务局要加强对“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及企业满意度的跟踪回访,梳理正反面典型案例,做好典型引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局长坐诊接诉”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参与其中,为宜良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监督“找茬”。

附件:1.宜良县202×年第×期“局长坐诊接诉”通告

2.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信息表

3.“坐诊”服务回执单

4.“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5.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6.宜良县2024年“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

附件1

宜良县202×年第×期“局长坐诊接诉”通告

“接诊”部门


职责范围


“坐诊”领导


“挂号”时间

202×年×月×日9:00 —×日17:00

“坐诊”时间

202×年×月×日(星期五)上午8:30 —12:00

“坐诊”地点

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局长坐诊接诉专窗”


附件2

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企业预约“挂号”

信息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反映诉求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诉求标题

关于根根根事项的情况反映

诉求内容

请填写具体事项内容及涉及的有关部门。


附件3

“坐诊”服务回执单

“接诊”部门


“坐诊”领导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坐诊” 日期


“挂号”企业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结果

£ 已解决   £ 正在处理,限期       个工作日

£ 无法解决,原因:

问题办理

承诺时限

自     年    月    日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答复企业问题办理情况。


附件4

“坐诊”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接诊”部门


“坐诊” 日期


“坐诊”领导


职务


“挂号”企业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结果

£已解决  £ 正在处理,限期       个工作日

£无法解决,原因:

企业意见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原因:

意见建议



附件 5

宜良县“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


“坐诊”部门:“坐诊”日期:


序

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牵头承办单位

会办单位

办理情况(已现场答复办结/限时答复)

满意度评价结果





































填表说明:1.“牵头承办单位”负责牵头办理企业诉求,跟进填写有关诉求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并反馈县政务局;

2.“办理情况”若为“限时答复”,需填写具体答复日期;

3.清单由“坐诊”部门填写,并于当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县政务局。


附件6

宜良县2024年“局长坐诊接诉”日程安排

序号

“坐诊”部门

“坐诊” 日期

1

县级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诉求确定)

2024年9月6日

2

县发改局

2024年9月13日

3

县科技工信局

2024年9月20日

4

县教体局

2024年9月27日

5

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6

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8日

7

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8

县人社局

2024年11月1日

9

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8日

10

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11

县住建局

2024年11月22日

12

县交运局

2024年11月29日

13

县政务局

2024年12月6日

14

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13日

15

县林草局

2024年12月20日

备注:1.可根据工作实际,由县政务局动态调整。

2.其他暂未列入日程安排的县级部门,由县政务局统筹通知。

关于《宜良县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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