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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1-94775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2 10:52
名 称: 关于印发《宜良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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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良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10:52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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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安环处、局属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参照制定监管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宜良县应急管理局

                                 2024612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推进依法治安,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

一、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要求,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六个春城”建设,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安全发展需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专项整治、督查巡查、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其中:

1.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发现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5.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6.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率100%;

7.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为零。

)主要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双控机制建设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职,保证企业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重点时段集中执法检查。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暑汛期、国庆等特殊时段,根据季节和时期生产经营特点,精心组织策划集中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和推进行刑衔接。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重大事故处罚案件和跨区案件,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四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积极配合上级完成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全县执法质量统计报送、典型案例上报、“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等工作,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在我县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事项。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宜良县应急管理局现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6(含县机关工勤6人,目前在册人员26人,其中持有省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24人,占在册人数的92%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不得低于在册的80%”的规定,县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24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经测算,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214天。详见《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附件1)。

(三)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按照平均闭环执法检查一家生产经营单位需2名执法人员2天计算,共需检查工作日4天/家。

1.非煤矿山企业15家;

2.冶金工贸企业85家(其中重点检查27家,一般检查58家);

3.危险化学品企业52家(其中重点检查 8家,一般检查44 家)。

(四)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安排

监督检查的时间按照季度工作日和重点时段进行合理分配,具体检查时间详见(附件2.3)。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以及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铝加工(深井铸造)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2.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根据非煤矿山、工商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全年计划全覆盖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家,其中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5家,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8家。详见《2024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附件2)

对列入重点重点检查的工商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监管科室按照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相关要求,对列入重点检查的非煤矿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监督检查。

(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非煤矿、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和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常见风险或重点岗位部位、作业环节和管理中易发多发的违法问题,各监管科室在编制具体监督检查方案进应列入重点检查内容。详见《监督检查事项(必检)》(附件5)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2024年计划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7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4家,工商贸企业58家。详见《2024年度一般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附件3)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监管科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其他部门主动联合我局开展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企业具体数量按照其他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确定,检查数量不计入本计划(危化科)。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沟通,上下衔接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要求,各监管科室应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沟通,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对市应急管理局移交查办的案件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办理进度。

(二)突出执法重点,提升执法实效。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要求,聚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相关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使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文书填写标准、案卷制作规范。要以高质量完成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质量,提高执法效能。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能够熟练操作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执法数据资料,监督检查所出具的执法文书必须使用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2020版执法文书,不得使用旧版文书或随意改变文书样式。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政执法一刀切等现象发生,开展执法时应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同步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注重能力提升。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局党委确定的重点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要认真贯彻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本领。

(二)强化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充分做好执法前准备工作。按行业(领域)明确执法要点,根据企业实际和时段规律、特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朵按照执法方案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督查检查,要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中心,突出重点检查事项,把问题查细查实查透,做好执法检查全过种记录。三是执法检查结束后朵与企业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深入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建议,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 开展执法工作。通过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影像资料等形式,如实记录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市本级办理的案件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对执法工作走过场、执法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的规范性。

(三)切实履职尽责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夫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围绕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其限期改正; 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各监管科室要保证执法工作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沟通情况。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通报,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或移交。五是市局各监管处室要通过开展培训式执法、观摩式执法、互查式执法,交流执法经验,提升提法能力。

(四)强化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上强化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凡不依法履职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开展执法时应将《昆明市应急管理 局行政执法监督卡》(附件7)交由企业填报。

附件:1.有关工作日测算

      2.2024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

      3.2024年度一般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

4.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

          5.宜良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

附件1:有关工作日测算

附件2:2024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

附件3:2024年度一般监管企业执法计划表

附件4: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模板)

附件5:宜良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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