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政策解读
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昆政办〔2018〕110号)有关要求,为保障《宜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本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宜良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短板,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为保证宜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科学精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宜良县实际,县政府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依据
本《行动方案》主要按照云南省、昆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上的工作要求,依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起草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行动方案》共主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具体任务等内容。
(一)基本原则:分类施策、系统治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监管、长效运行。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末完成28个行政村治理工作,治理率达到67%,到2024年末完成14个行政村治理工作,治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末完成11个行政村治理工作,治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步骤:攻坚建设阶段(2023年、2024年)→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查缺补漏阶段
(四)具体任务:
1.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2.分区分类开展精准治污
3.衔接各项工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
4.加快推进非正常运行农村污水处理站点整改工作
5.建立健全设施运维管护机制
6.严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监测,保障设施运行;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治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六)《行动方案》于2024年1月印发实施。为做好互动交流及解答社会公众疑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将通过工作电话(0871-67597263)解释宜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