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气候干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12月1日我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防灭火工作,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森林防火条例》;
(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四)《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三、目的意义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依法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火源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主导因素,加强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预防工作,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主要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控,狠抓预防工作;
(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六)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防火建设;
(七)保证森林防火经费投入;
(八)工作要求。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四包”:一是县级领导包各乡镇(街道)及其他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二是各乡镇(街道)包村(社区);三是村(社区)包村(居)民小组;四是村(居)民小组包农户。
“三查”:一是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经常组织开展巡查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二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挂钩联系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县级单位(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所联系重点林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和挂钩联系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县级单位(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一是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创新火源管理的有效办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面管控火源,确保责任区域内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一重点”:县级单位(部门)挂钩联系全县52家重点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见”: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