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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1-829953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12-02 09:5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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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2 09:51 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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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始终绷紧防灭火工作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专题研判形势、专项动员部署、实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充分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一是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四包三查二确保一重点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层层签订“一项承诺书”,落实“三张清单”,精准运用“两书一函”,摸排“四个管住”,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办事机构,配足、配齐、配强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人员,狠抓责任制落实。二是推进“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林长制和警长制的具体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联防联控、协调配合六项机制。三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所负责的工作。县林草局要负责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的责任。县应急局要做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工作,同时配合县林草局做好较大以下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挂钩联系森林草原防火单位(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帮助对口村委会(社区)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防火经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对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全县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2023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有效经验及做法,以12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尽快组织开展全民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既要坚持传统有效的宣传模式,也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拓宽宣传范围,不断提高防火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以宣传贯彻《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宜良县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重点,全力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七大宣传工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氛围。二是要建立广播宣传制度充分利用村(组)应急广播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做到每天早晚时段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三是及时更新辖区内所有宣传牌,在重点林区新增永久性宣传牌(碑),在村庄、林区、交通干线张贴(悬挂)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四是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村组干部1210日前完成进村入户发放签订户主责任书,向群众、林农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五是在重点林区、主要交通路口堵卡点配置扩音设备开展宣传。六是县融媒体中心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要强化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播放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通告》《森林高火险期通告》《封山通告》《火案举报悬赏通告》《宜良县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材料。七是县教体局要持续开展中小学校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八是县气象局要利用气象显示屏、微信公众号、预警信息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扩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知识的覆盖面。九是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岩泉寺、万家凹生态公园等旅游景点和重点林区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重点区域,要利用广播、影音、五彩旗等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十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6759401912119森林火警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及时报告火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构建群防、群控、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格局。

三、强化火源管控,狠抓预防工作

火源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主导因素,加强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预防工作,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管住林区野外火源。一是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全县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由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并录制视频进行广泛宣传;符合羁押、拘留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羁押、拘留。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纵火烧山的不法分子。二是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的巡山护林员从121日起上岗就位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三是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单位及社区民警要认真落实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双重监护责任,并签订双重监护责任书,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村组干部对放牧人员定期登门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流浪人员要严密监控,及时遣返,防止特殊人群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管理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林权所有人生产生活用火,并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加强行政交界地区的联防、联控,积极引导山区、林区人民群众改变生产生活用火陋习。六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及重点时段,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超常规措施,增加巡山护林人员、增设临时防火堵卡点,派出野外火源督查组,对重点林区进行反复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七是认真组织实施计划割除,降低森林火险隐患。在热点、矛盾突出的村组,要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严防故意纵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坚决管死野外火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是一项难度大、风险高的救灾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实战需要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预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将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作为铁的纪律,实施有组织、有领导的科学扑救。

2023121日前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组建150人的专业扑火队,县公安局组建150人的应急队,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状要求,各乡镇(街道)组建1不少于15人的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三个国有林场各组建115的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按照《宜良县乡镇(单位)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建设管理规范》管理、训练好队伍,做好扑救森林火情火灾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各村(社区)组建120人的专业化送水队,配备水桶、备足燃油,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扑火用水送到前线扑火队员手中。

各级扑火队伍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务管理,强化体能训练,积极开展业务知识、扑火技能训练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要及时补充、完善扑火器材、机具、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各级指挥员和专业扑火队要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准备。发生火情时,立即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属地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立即率领扑火队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扑火;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林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立即赶赴火场指导、指挥;县指挥部立即调集县内扑火队支援扑救,采取牛刀战术,实施重兵扑救、小火大打,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火场明火扑灭后,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制度,确保不发生复燃。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进入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实行日报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将火情信息归口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避免发生乱报、误报和多头上报现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将本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重要信息、工作亮点和采取的措施办法等,认真收集整理后及时报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防火建设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扶持,全力推动生物隔离带、防火通道、瞭望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林区的主要入山路口建设视频监控,监控记录过往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防火码入山扫码工作,切实掌控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能力。

七、保证森林防火经费投入

县财政局要做好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保障,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物资、消防车辆采购、人员工资发放等。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目督办负责做好督查工作。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或重大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厉问责。

(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后勤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单位负责,确保后勤生活保障及时到位。继续实行森林草原火灾第一把火现场会制度,今冬明春最先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县政府将召开第一把火现场会。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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