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为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昆政办〔2022〕91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全县公立医院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营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县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高水平医院。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统筹布局,县级医院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现有优势学科继续保持在市内的引领地位,争取昆明市地区处于领先,云南省内处于先进水平,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内扩容,以优势学科、龙头专业引领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县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宜良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推荐标准。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积极与省市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在医、教、学、研等领域开展紧密型合作,促进三级医院提高临床诊治能力和医疗质量水平,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增强县级牵头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县级中医医院争取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县二院争取建成“三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综合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县一院“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传染病专科建设,落实“十四五”昆明市公立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5年,5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加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消除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空白点”,所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村卫生室公有产权率达到100%。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组建医疗团队。积极探索城市医疗团队建设,按照县、乡级公立医院综合实力、学科特点及区域分布等因素,明确区域内医疗资源划分,组建以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疗团队,通过对口支援、实施帮扶、远程会诊、远程培训、在岗培训等方式,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和对口帮扶的工作机制,强化医疗团队就医需求的内循环机制,使医疗团队成员融入和服务医院发展战略,提升团队内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县卫健局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根据昆明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分层分类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资金对项目的支持,县级财政按比例配套原则落实奖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要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加强基础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7个重点专科建设,推荐县中医医院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确保以上各省市重点专科后续复审验收顺利通过。〔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对县级医院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力度,加大重点研究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提升临床医疗水平。贯彻落实《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22〕13号),加大对宜良县中医药研究支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推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县科技工信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不断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优化服务流程,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建设规范化、信息化、复合型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全县范围内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确保网络及数据安全。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落实国家、省制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标准有关配套措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完善结算模式。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或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整合资源、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连续记录。全面推进医共体数字化管理,提升医共体协同服务水平。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在医联体、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运用,建立以牵头医院为枢纽,上联三级医院下通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系统。〔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工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县卫健局、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定期公开医院有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卫健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县卫健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昆办通〔2022〕56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根据省、市级部署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允许采取专项招聘、校园招聘、考察招聘等方式,落实高层次人才各项扶持政策。医院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对引进的特殊紧缺岗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过1年以上管理经验的可直接任命为临床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和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院长年薪由财政承担。〔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与医疗资源富集地区的合作,多渠道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与省内外三甲医院优势学科的合作力度,通过建立基层专家工作站,专科联盟等方式,柔性引进省内外优势学科专家团队到我县诊疗带教,带动我县公立医院相关学科建设。围绕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强化学科人才培养,每年选派不少于15名相关学科青年业务骨干到省内外三甲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及师带徒,培育三级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体系。可持续培养中医学术继承人,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源动力。到2025年累计培养15名紧缺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龙头作用,建设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定期培养进修机制,每年选派不少于5名基层医师到县医院进修学习。积极争取云南省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云南省紧缺人才培养、云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县级人才培养等项目扶持,促进公立医院人才参与省市级科研和人才培养项目。贯彻落实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各项措施。〔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医务人员评价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使人才服务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云南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要求,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要求,逐步扩大DRG付费医疗机构范围。探索精神病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坚持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技术应用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以“最美系列”、“道德模范”、“劳模工匠”等评选活动为契机,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责任险比例保持在50%以上。〔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团县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县委卫健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实行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卫健工委、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加大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力度,“双带头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比例,三级医院2022年达到85%以上、2025年达到95%以上,二级医院逐年提升。建立健全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卫健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公立医院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职务(职称)评聘、重大基建项目、大型设备、大宗物资及药品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反“四风”,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打造清廉医院。〔县委卫健工委负责〕
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县委卫健工委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的0.5%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落实保障激励措施。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卫健工委、县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政策,落实投入责任。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老年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积极组织,加强监测评价。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和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医院学科建设、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挖掘提炼,总结推广经验。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