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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3-749355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3-22 11:45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2023〕12号 关键字: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11:45 浏览次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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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5〕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号)、《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宜良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结合宜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食材(食品)流向全程监控、可追溯原则,质优卫生、物美价廉原则。通过统一配送,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发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儿童学生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   皎 副县长

成   员:李丽芬 县教体局局长

             张   仪 县财政局局长

             许建新 县发改局局长

             刘丹丹 县卫健局局长

             陈艳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永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恒 县司法局局长

             文   博 县审计局局长

             李   伟 县国资中心主任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和中标供货企业协调安排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对大宗食品、食材的价格定期制定指导价;检查供货单位履行合同的能力及查处违反合同的行为;对供货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和进入及退出管理。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直属学校校(园)长,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园)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体局:全面统筹实施范围内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物资的指导价格;组织成员单位每学期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县财政局:指导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学校食材配送工作中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县发改局: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帮助学校改善供餐条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配送企业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及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配送企业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做好学校食堂食材的质量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学校食材配送企业有关证照手续,加强配送企业物资采购、贮存、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县卫健局:指导学校做好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在学校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对合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县审计局:负责对学校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涉及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指导和审计监督。

县国资中心: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教育资源整合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监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市场化运作。

三、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公办普通高中、公办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分阶段实施。2023年春季学期对3—5家条件相对成熟的初级中学进行试点;2023年秋季学期以后对全县各学段公办学校逐步实施。

四、实施周期

宜良县学校餐饮物资统一采购配送项目招投标期限三年为一个周期,合同一年一签。

五、实施步骤

(一)县教体局牵头开展食材统一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将中标结果上报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确定食材采购配送企业,按照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企业报名、食材采购项目开标、发布中标公示、签订配送合同、实施配送的程序进行。

(二)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合同、责任书一并上报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三)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食材配送,县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实施监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教体局要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食材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完善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

县教体局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检查;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



附件:1.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方案

           2.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表



附件1


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切实保障用餐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5〕2号)、《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要求,充分认识和把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做好学生食堂食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重要性,把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品质优先、安全可靠原则,把好采购源头质量关,加强供应环节监管,有效防范餐饮物资安全风险。采购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采购资金的使用坚持安全、节约原则,执行规范的采购资金结算方式。加强价格监督,不断完善食品定价、调价机制,确保学校采购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考核范围

按照《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

四、考核方式

根据《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及《配送合同》,由县教体局牵头,每学期末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重点考核供货质量、服务管理、价格执行等方面。

(一)各接受配送学校按百分制填写《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表》,按所有学校平均分的60%计入考核成绩。

(二)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百分制填写《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表》,按所有成员单位平均分的40%计入考核成绩。

(三)所有学校平均分的60%与所有成员单位平均分的40%之和,为配送企业考核得分。

五、结果应用

考核以百分制为基数,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70—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继续履行约定合同;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连续两学期考核结果为一般的,终止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性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附件2


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单位考核表



受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供货质量

制度管理10分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配送管理、食品质量控制管理、食品采购、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食品留样、食品台账登记、从业人员晨检、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安全管理、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

3

缺一项制度扣0.5分, 不上墙扣0.5分/项。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1分。


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

1

缺一项扣0.5分


安全保障

晨检记录。

1

每一个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次扣0.5分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项扣0.5分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

如无扣1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车况、车内环境)。

1

如无扣1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费设施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项扣0.5分


质量管理50分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项扣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6

缺一项扣1分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SC标准,非转基因。

6

缺一项扣1分


包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检疫证、检测报告。

6

缺一项扣1分


各类台账

入库、出库记录齐全。

3

不齐全扣1—3分


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次扣2分


72小时食品留样记录。

2

缺扣2分


规范建账、财会人员与学校及时对账,票据规范。

2

不及时每次扣1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扣1分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


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


食品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苍蝇、防尘、防盗。)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4

不符合要求扣2分


服务质量

(30分)

按时到位,有专用配送筐。

5

一次不按指定品牌和品种配送的扣2分


按学校指定品牌和品种配送食品。

10

一次质量不符合要求 扣3分(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一次全扣分)


按学校需要配送、保质保量。杜绝出现以下情况:

1.提供腐败变质食品;2.提供有毒有害食品;3.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4.出现掺假、掺杂、伪造、短斤少两;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6.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7.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8.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9.出现转包他人行为;10.连续3次不能按时供货;11.虚开税务发票,偷税、漏税;12.擅自提高供应价格;13.私自串换供应品种;14.供应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的粮油制品;1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15

每出现一次扣2分


价格管理

(5分)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5

不按合同约定价格执 行一次扣2分


承诺监督

(5分)

按询标承诺书兑现承诺。

5

未达一项扣1分


合计





考核人员 签 字


考核日期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相关文件:《宜良县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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