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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3-749350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3-21 11:42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2023〕11号 关键字: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11:42 浏览次数:59
字号:[ ]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做好学校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等要求,结合宜良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调配合,统筹规划,为学校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为实施美好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主动公开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费用自理,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集体用餐校外供餐服务。

3.就近方便。供餐企业按照坚持就近原则,保证午餐能够按时送达,确保饭菜质量;有利于加强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集体用餐有关工作,成立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   皎 副县长

成   员:李丽芬 县教体局局长

             张   仪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丹丹 县卫健局局长

             陈艳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伟 县国资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落实日常具体工作。

三、职责分工

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校外供餐配送工作;对供餐规格、餐费标准、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监管;对供餐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对供餐单位进入及退出进行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教体局:全面统筹实施范围内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会同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指导供餐企业食堂建设、改善供餐条件;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成员单位每学期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县财政局:指导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招投标工作;对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工作中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配送企业有关证照手续,加强配送企业物资采购、贮存、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配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做好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供餐服务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县卫健局:指导学校做好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有关工作。

县国资中心: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教育资源整合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县属平台公司参与校外集中供餐配送工作。

四、实施范围

经学校与家长代表讨论决定实施集体用餐配送,并报备县教体局同意实施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

五、实施周期

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投标期限三年为一个周期,合同一年一签。若招投标实施过程中发生流标或招投标未能按期完成的情况,则采用与原供餐企业签订集中供餐延期协议的方式确保学生用餐,最长不超过一个学期。


六、实施步骤

(一)家长本着自愿参与、自愿退出的原则,填写《宜良县学校集体配餐申请表(试行)》交学校存档。

(二)学校规范组织成立人员结构合理的家长代表与学校共同商讨决策是否实施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小规模学校家长代表参与人员不得少于6人)。决定实施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的学校需上报县教体局备案。

(三)学校、家长代表结合昆明市各区县和本县实际情况确定供餐规格、餐费标准,公示家长代表与学校实施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决定,学校可进行宣传。

(四)县教体局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标工作,评标结果上报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参与报名招标企业超过10家的选定校外供餐企业3家;若参与报名招标企业少于10家(含10家)的选定校外供餐企业2家。

(五)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照委托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企业报名、资质审查、校外供餐项目开标、发布中标公示、学校签订集中供餐合同、实施校外供餐等环节进行。

(六)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考察、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等途径,从评标结果选定的校外供餐企业名单中选择供餐企业,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的供餐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标准、配餐规格、餐费标准、收费方式、供餐场所、违约责任、服务期限、终止办法等内容,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食品卫生和安全、饭菜质量和价格等,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同时与选定的校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合同与责任书一并上报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七)选定的校外供餐企业签订入围合同后,需于一个月内完成宜良县范围内的实施集体供餐加工场所建设,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按学校和选定的供餐企业共同约定的时间供餐。学校、家长代表、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实施监督管理。

(八)实施时间计划:1.2023年2月前完成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投标筹备工作;2.2023年3月发布预公告,拟定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标方案;3.2023年4月中旬发布招标公告;5月开展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项目招投标程序;4.2023年6月完成合同签订后实施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

七、集体用餐校外供餐价格及要求

(一)供餐规格及餐费标准

结合昆明市各区县和本县实际情况,由学校组织家长代表共同确定供餐规格和餐费标准,报告县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定价周期以招标周期为准。

1.汉族学生餐:12元/餐·生,两荤两素一汤+米饭/餐·生,每周每生不少于一份副食品。

2.牛肉学生餐:15元/餐·生,两荤两素一汤+米饭/餐·生,每周每生不少于一份副食品。

(二)集体用餐结算和支付

自愿参与集体用餐配送的家长按月预付供餐企业餐费,月底结算,多退少补。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职能职责。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服务企业招标工作。

(二)细化管理措施。各有关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分餐、陪餐、餐间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踩踏、烫伤等事故。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三)做好材料归档。各有关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校长是校外供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就餐学生安全。要规范完成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委员会成员产生、校外供餐企业选择的过程,并将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评分表、投票单、选定的供餐企业公示图片或其他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完善各种档案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学校应建立供餐满意度测评和家长陪餐制度,每学期组织师生对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不少于2次,并及时与供餐企业沟通,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不定期对各供餐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和午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对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若考核结果低于或等于75分、满意度低于或等于75%,将责令停止供餐服务,重新选择供餐企业。

(五)严格责任追究。供餐单位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情形,学校未履行校外供餐管理责任,由县教体局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学校供餐管理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县教体局应当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供餐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其供餐资质。


附件: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配送单位考核表










附件

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配送单位考核表



受考核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评分

备注

“六T”知识

1

结合实际制定“六T”操作规范及相关工作台账。

2



2

“六T”知识、操作要点和操作规范上墙公示,张贴整齐。

2



3

所有员工熟知“六T”内容及操作要点和操作规范。

1



4

有食品安全知识和“六T”实务操作培训记录。

2



硬件

设施

5

厨房布局合理,功能区完备。

2



6

食品加工生产流程无交叉。

3



7

有防鼠、防虫设施,加工间无苍蝇、蚊虫。

2



8

厨房、售餐区监控全覆盖,实现联网。

2



9

员工通道有洗手设施。

1



10

有反对餐饮浪费宣传和具体举措。

1



11

照明符合规范。专间、更衣间配消毒灯,有餐前消毒记录。

2



员工

管理

12

从业人员持有限期内的健康证上岗;员工衣帽统一,着装规范,工作衣帽整洁,态度热情周到。个人物品存放定点、规范。

2



13

食品加工销售区不摆放其他无关物品。

1



14

实名晨检制度落实到位。

2



视觉

管理

15

食品容器、工具管理使用分色、分型视觉管理系统。

2



16

所有设备、容器、工用具有名有家,摆放整洁。

2



17

标识齐全,张贴规范。散装食品容器上有最高存量、最低存量标记,有进出货日期、保质期。

2



18

加工生熟、荤素、水产品的刀、砧板、操作台能明显区分。

2



19

抹布根据使用对象、洁净程度分色使用,悬挂有标识。随手使用的抹布叠放整齐。

2



物品

存放

20

未清洗、清洗、已切配蔬菜用不同颜色或形状的容器盛装。

1



21

食品工用具统一存放且有标识。

1



22

加工区不摆放保洁工具。拖把、扫把、刮水器等卫生用具分类悬挂,有对应标识。

2



23

冰箱、冷库内的食品与标识相符,做到分类分区存放。

2



24

预包装食品去除运输包装进入食堂并按存储要求存放。

2



25

已切配需保鲜的食品覆膜加盖后存放,堆码厚度不超过5cm。

2



26

食材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摆放、取用。

1



环境

卫生


27

水池、开水炉、灶具下水管、空调管等无漏水现象,不影响地面干燥。

2



28

拖把、扫把悬挂处下方有接水槽或专用水池。

1



29

食物清洗后存放和搬运使用接水托盘和不漏水食品车。

2



30

食品加工销售区地面洁净干燥、无水迹(洗菜间、洗碗间除外),不粘鞋。沟槽无沉积物和异味。

1



31

吊顶、炉灶灶台、油烟抽排设备、管线、灯具洁净。

2



32

工作台柜、冰箱、冷库、工作车辆、机械设备洁净。冰箱冷库无积霜和异味,冰箱胶条无霉渍。

2



33

食品加工区使用脚踏式带盖垃圾桶,桶身洁净,无异味。垃圾分类投放。凉卤专间和售餐区无垃圾桶。

2



34

厨房外有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点,厨余垃圾密闭存放,符合当地政府处置要求。

1



安全

管理

35

消毒容器上有与消毒剂配比相符的刻度线,有配比要求,消毒液当餐配制。

2



36

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有使用记录。

2



37

餐具当天清洗,当天消毒。消毒设施满足消毒要求,清洗消毒记录完整。

2



38

食品原料查验规范,索证索票齐全,入库台账规范完整。

3



39

食品加工过程规范,食品烧熟煮透。加工大块原料需配中心温度计。

3



40

食品留样双人管理,样品存储区有监控,台账完整,留样规范。

3



41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针对油锅火灾的灭火器材,有定期巡检记录。员工会使用灭火器材。

3



42

有水电气安全巡查制度,油烟定期清洗记录,记录完整规范。

2



43

有符合集体供餐学校实际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员工熟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流程。

3



44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车况、车内环境)。

2



财务

台账

45

规范建账,每月餐费收支记录规范、财务人员与家长代表、学校三方及时对账,票据规范。

4



服务

质量

46

按时到位,有专用配送筐;确保按照合同供餐规格备餐;每日供餐配送餐品与食谱公示监督餐品一致。

2



47

杜绝出现以下情况:1.提供腐败变质食品;2.提供有毒有害食品;3.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4.出现转包他人行为;5.连续3次不能按时、足量供货;6.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4



48

认真做好学生用餐期间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接受学生家长代表、学校教师代表陪餐和意见建议,对反馈意见立行立改。

2



价格 管理

49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2



承诺 监督

50

按询标承诺书兑现承诺,配送按时、保质保量送达。

2



总 分



100



备注:75分以上为合格。             受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核小组签字:

相关文件:《宜良县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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