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10:03信息来源:宜良县人民政府

昆明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7号)和《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通过集中化解存量欠款、严防新增欠款、畅通投诉渠道、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严格按照国家、省减负办要求完成全年清欠目标,确实帮扶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组织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所属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应付未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清欠范围和口径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负责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欠款排查核实并建立台账;市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欠款排查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市国资委对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情况进行排查核实并建立台账;市减负办负责台账汇总审核上报。

(二)锁定目标、集中化解。对排查出的欠款发现一起立即清偿一起,确有还款困难的督促拖欠主体主动与企业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于6月25日前签订还款协议,限期清偿;对于200万元以下欠款,定措施、筹资金,克服困难尽快还款,在6月底清偿30%以上、7月底清偿60%以上、争取8月底清零;对于200万元以上欠款要在8月底清偿50%以上、争取10月底清零。

(三)畅通投诉、积极处置。继续做好投诉件处置工作,持续跟踪处置2019年以来未办结的投诉件,及时反馈新受理投诉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核实为欠款的尽快还款,提升办结率(清偿、签订新协议);对金额较大且暂不能还款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还款协议并限期还款(还款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对已签订还款协议的,积极筹措资金还款,尽快提升清偿率。对于拖欠账款存在争议的,督促拖欠主体主动与被拖欠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并推动争议尽早解决。同时加强投诉件台账管理,每一件投诉件都做到台账完备、情况清晰。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市减负办要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单位填报台账,统一清欠范围口径,规范台账、强化指导。持续更进清欠进度、投诉件处置情况,并督促各单位积极还款。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库款调度、压缩财政支出、盘活财政资金、处置国有资产、用好地方债券、获取金融资金、争取上级支持等多种渠道,积极筹集清偿资金偿还欠款。将清欠目标任务落实到各责任主体,督促制定详细偿还措施和资金筹措计划,明确具体时间表,逐月进行督办。要建立动态监测制度,跟踪每笔欠款清偿情况,督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旬一次,分管领导每星期一次对欠款项目进行调度。对拖欠金额较大、还款进度缓慢的单位省市将进行定点、定期挂牌督导,形成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限时整改,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五)源头治理、严防新增。各级政府部门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前期工作不扎实、准备条件不充分、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不明确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治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各县区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细化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省级各部门要密切跟进工作进展,对整改清偿情况及时开展跟踪督查,重点对拖欠台账不实、清欠化解举措不力、清偿协议到期后无法落实等情况加强督查。对拖欠问题严重、工作敷衍搪塞的地方和单位,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

(四)强化风险防范。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省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拖欠问题传导效应等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快速反应,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舆情反应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明情况、加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