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融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大企业、核心引领作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融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高水平、多维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制造业(含软件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大企业发起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盟,根据关键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技术需求形成“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全面摸排中小企业主导产品、产能规模、拟配套对象等信息,形成“中小企业产品供给清单”。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品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更多企业、更多产品上系统,实现大中小企业供需清单线上对接。搭建大中小企业信息沟通机制,鼓励领军企业、“链主”企业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跨行业对接会,实现供需双方线下对接。
(二)打造推广一批先进模式。发挥大企业稳链固链作用,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生物医药等行业带动面广、资源整合度高、特色鲜明的大企业建设行业级、跨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关系稳定、供需信息互通、资源要素融通。支持大企业加大采购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产品,对融通方式高效、带动作用明显、模式可推广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宣传促进先进模式在全市推广。
(三)加快推进创新链融通。鼓励大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大企业聚焦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需要,围绕共性和关键技术需求,加强上下游资源整合组建产学研联盟,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吸纳中小企业参与并开放使用科研设施设备,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大企业创新体系,立足专长开展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基础设计等创新活动,助力大企业加快创新成果突破,提升产业链群整体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实现大中小企业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贷前、贷中、贷后服务提供支撑。支持核心企业向配套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确权服务,为中小配套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快速响应链上企业融资、结算、财务管理需求。
(五)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企业。聚焦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培育引进一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物流龙头骨干企业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发展智能化仓储、分拣、配送、装卸等智慧物流加快标准化设施应用,推进第三方物流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支持发展跨境物流、电商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在研发设计方面,鼓励设立工业设计企业和服务中心,发展研发设计交易市场。在商务咨询方面,培育引进一批战略规划、营销策划、知识产权等服务型企业,全面提升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端升级。
(六)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快融合。积极运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等示范项目,打造产业链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在技术渗透、深度融合中实现产业链重组整合、价值链提升跨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好市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和发动企业、社会机构广泛参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发挥好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重大载体、先进模式、示范试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适时出台并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政策举措。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全面兑现各类惠企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能、用工、融资、物流运输需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宣传典型示范。从行业、区县、企业三个维度切入,做好先进融通模式、典型经验做法案例征集,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适时组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交流活动,深化企业融通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