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净餐馆”“管集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宜良县“净餐馆”“管集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净餐馆”“管集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宜良实际情况,决定自2021年3月29日至7月6日,在全县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以下称“净餐馆”专项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以下称“管集市”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使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环境明显提升、整体优化、全面达标,确保宜良县“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在全市起到率先、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自2021年3月29日至7月6日,历时100天,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9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摸清农贸市场和餐饮经营主体底数,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要召开“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会,进行工作动员和行动安排,确保全县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市场开办方及餐饮场所经营者宣传教育,让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逐步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7月1日)
1.“净餐馆”专项行动方面。4月15日前,完成全县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安心码”培训部署和公示亮码,全面接受消费者扫码点评。4月30日前,完成全县城市建成区中型以上餐馆、单位食堂靶向整治并达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7月1日前,完成全县城市建成区小型餐馆、餐饮食品摊贩达标复评并达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
2.“管集市”专项行动方面。4月15日前,完成城区9个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5月31日前,完成城区9个农贸市场30%以上巩固提升并达到《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7月1日前,完成全县农贸市场的巩固提升并达到全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其余乡镇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积极推进,力争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2日-7月6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在“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前,组织开展全面“回头看”和查缺补漏,进一步巩固和转化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常态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提升行动真正取得实效,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组织实施
《方案》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坚持“谁失分、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将“三创”工作、两个重要会议保障与“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通过“百日攻坚”行动作实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的工作目标。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融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和“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通过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净餐馆”“管集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