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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1-343320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0-11-09 14:45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通〔2020〕160号 关键字:
名 称: 关于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14:45 浏览次数:599
字号:[ ]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助力推动宜良县高质量建设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9〕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0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办发〔2020〕9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25号),结合宜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名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四)列入宜良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按计划完成后需向社会发布的情况;

(五)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需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决议和事项;

(六)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解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八)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发布主体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其发布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一)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大的新闻发布会,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由县政府新闻办主要领导主持、县人民政府领导进行发布。

(二)常规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新闻发布的部门和单位,由其作为发布主体,县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同志主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发布。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实行分级负责。重大和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现场指挥部设立前或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的,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作为发布主体,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设立现场指挥部的,由现场指挥部作为发布主体,统一对外发布。一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由事发地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进行新闻发布。

四、发布时间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一年举行4次,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频次。

五、发布场地

由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布置场地,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报县政府新闻办备案审批后自行安排。

六、审批备案和组织实施

(一)县政府新闻办根据县政府中心工作拟定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主题和内容选择按照重大优先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涉及全县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的决议或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由牵头办理事项的部门和单位组织起草,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重大事项报县长批准,由县政府新闻办备案后召开。

例行的常规新闻发布活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常规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由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部门和单位起草送审,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县政府新闻办审批备案后召开。

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由事件处置主管部门起草,征求县政府新闻办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或现场指挥部审定批准后召开。

没有纳入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的重要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向县政府新闻办申请备案,由县政府新闻办统筹实施。一般性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主发布。

(二)涉及到全县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共同完成组织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出席发布会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参会部门和单位的确定、新闻通稿、新闻素材、问题预设准备、会务准备等工作,并负责确定与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映、评估发布效果等。

例行的常规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指导协助,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县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安排,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事件处置主管部门等配合组织实施;涉外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由县政府新闻办统筹安排,县委统战部、外事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三)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所需会务、场地租赁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按规定办理支出。

七、新闻发布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到内容准确,文字精炼。

(二)县政府新闻办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点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情况,预先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三)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四)新闻报道活动需邀请外国、港澳台新闻单位参与的,按有关规定,分别归口外事、统战部门办理邀请手续和接待管理。

八、责任分工

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办主任具体统筹,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共同牵头落实,涉及的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印发县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有关发布方案报送、发布主题内容的审定等,协调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协调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持续、顺利开展。

(二)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县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的组织报批、发布选题的遴选、新闻发布会方案及材料内容的制定审阅、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预设问题和回答口径把关、邀请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业务指导和会议现场的管理,以及舆情调研、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负责拟定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预设问题及回答口径,提供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保障等事项。

(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会场布置、会务保障等有关工作,优先保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按时举行,在时间场地冲突时不得挤占挪用。

(五)公安、外事等部门负责对重大活动的政府新闻发布中涉及会议安保、现场协调、外语翻译、身份验证等事项,进行安排或提供协助。

(六)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传播优势,通过媒体平台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

九、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新闻发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统筹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舆论引导需要,确定新闻发布工作主题和内容。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主体责任,通过座谈培训、现场观摩等途径,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将新闻发布、媒体应对和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新闻发言人变动,要及时调整并向县政府新闻办报备。

(二)提升质量效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创新,科学设置主题,规范组织实施,充分保证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不折不扣落实,在新闻发布会前5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做好有关准备并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的,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未按要求落实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正面舆论引导。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运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应用和管理,全面利用网络图文直播等形式,及时公开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图片等政务信息,传递政府声音,发挥舆论监督正向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县融媒体中心要以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准确地报道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四)开展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要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新闻办将对新闻发布会实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对因组织新闻发布会不力,错失引导舆论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方案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备案;县级部门和单位除参加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外,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常态化新闻发布会方案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备案。

附件:1.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申请表

2.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备案表

附件1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人

发布内容

是否需要协调邀请领导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6

7

附件2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备案表

新闻发布会

名称

新闻发布会

主要内容

新闻

发布会

时间

参会人数

共     人

新闻媒体   人

地点

有关单位   人

主持人

姓名

县政府新闻办处理意见

职务

年  月  日

新闻

发布人

姓名

职务

邀请

领导

姓名

职务

申报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县政府新闻办领导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报批材料:1.宜良县新闻发布会审批表;2.新闻发布会通稿;3.新闻发布会主持词;4.拟邀请参会的新闻单位。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文本及电子版各1份。

报批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从公文系统报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宜良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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