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的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 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企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
二、 方案制定的过程
我局分析梳理了当前住宅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了《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于2020年3月4日召集全县服务较好的5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意见征询,根据征询的意见,逐条分析,结合各企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3月24日形成《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送审稿)。
三、 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由质量考核对象、质量考核内容、考核组的人员构成、质量考核方式、质量考核原则及计分办法、质量考核程序六部分组成,质量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短期考核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原则。
《方案》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质量考核,实现对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逐步提高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分值采取对其接受托管的各住宅物业项目加平均法计分:1998年及以前的老旧小区乘系数1.1;1999年至2005年(含2005年)以前的住宅小区乘系数1.07;2006年(含2006年)以后其他住宅小区系数为1。考核评分细分成14个大项对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并依据质量考核得分由高到低将全县物业管理企业依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等5个等级;质量考核结果运用与星级评定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招投标挂钩、与物业服务费调整挂钩、与解聘续聘企业挂钩、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与企业信用“黑名单”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