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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912-17543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1-28 17:31
名 称: 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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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8 17:31 浏览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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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 文件制定的依据

《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8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的,其所作出的规定均在上述规章政策的范围内,且满足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 规定的主要措施和修改的主要内容

《办法》在现行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聘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主要修改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新完善科技特派员的定义;明确了科技特派员从事的活动;明确昆明市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受理、审核、推荐以及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等工作。二是新增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完善了市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降低了创业型科技特派员认定申报的门槛;将“三区”科技人员纳入市科技特派员队伍。三是完善了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方式、选派程序;规定了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一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明确了科技特派员考核和评优的方式及支持政策。四是新增对执行市科技局选派任务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 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一)关于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

我局在前期收集整理现行政策、充分学习借鉴国家、省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23日,向所属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下发了征求意见的通知;2019年5月23日,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9年5月2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征求了相关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根据各方意见对《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9年5月29日,根据政策法规与诚信建设监督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送审稿)。2019年6月17日,市科技局召开2019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会议原则同意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起草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送审稿);2019年6月20日,中共昆明市科技局党组召开2019年第12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起草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送审稿)。

根据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我们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程序,于2019年7月4日印发《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昆科规〔2019〕3号)

(二)关于市科技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

政策法规与诚信建设监督处就《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内容、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等六个方面给出了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根据相关单位和政策法规处的意见建议,我局修改、完善形成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

(三)向社会公开情况

2019年7月10日,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公布的还有《关于<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四、 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19年7月4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 关于对《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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