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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610-1120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15 17:07
名 称: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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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10-15 17:0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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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县级举措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25年年末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开支数总人数17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调出事业编人员1人,减少1人。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中心组理论时机组织党员干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12次,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开展“讲形势 讲纪律 守底线”警示教育党课1次,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学习。利用周一职工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组中心组理论等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30余次。传达学习裴金佳部长在云南调研指导工作期间的指示精神。收听收看《如何探索高质量监督之路》(《探索与突破》及2025年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会3次。二是督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12份,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的,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切实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排查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点4个,制定防控措施12条,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12个,制定防控措施27条。今年以来在2次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学习。三是压实责任,常态化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2人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存在的廉政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从源头预防腐败。

(三)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所属2个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并纳入目标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各班子成员和各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三是扎实推进落实。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文化动态,辨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及时研究、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四是加强阵地建设,舆情宣传和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点工作、最美退役军人优秀事迹及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讲话、会议精神等展示宣传。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府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作用和发言主导权,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认可度。五是切实加强退役军人群体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引导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当前舆论形势,把握舆论主动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件件有人包、个个有人管”。通过领导接访、下访、回访、批阅、督办等方式推动突出信访矛盾问题化解。

(四) 服务保障体系基础持续夯实

1.信息化建设提速增效。创新推行“线上自主确认+线下上门帮办”双轨模式,依托8个乡镇(街道)服务站,通过电话通知、微信指引、入户服务等方式,完成年度确认1951人,其中线上确认占比达62%,既提升工作效率建立“一人一档”动态台账,构建“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微信联络”三维服务体系,累计回访420余人次,及时解答政策咨询、掌握需求,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与幸福感。

2.基层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全县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落实“五有”要求,完善局领导划片联乡机制,定期指导基层服务站,推动建设从“有”向“优”升级。组织18人次参加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五) 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坚定有力

1.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平稳。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挂图作战等机制,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企业军转干部等重点群体的常态化联系和动态摸排。主动开展约访下访,及时回应诉求,强化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

2.帮扶援助机制有效落实。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建4个慰问组深入基层,走访重点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120余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成功为4名困难退役军人申请省级资金2.8万元,33人申请县级帮扶资金3万元已全部审批发放到位,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扶及时”。

(六) 褒扬纪念与尊崇氛围日益浓厚

1.大荒田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积极协调筹措资金,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程按计划实施,2025年5月32262部队同意在烈士陵园界桩界限内原址基础上硬化纪念广场、修缮纪念设施(革命英雄纪念碑)。2025年5月14日县规委会通过了宜良县大荒田烈士陵园设计调整方案并同意项目施工。目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项目资金事宜,同时积极筹备项目进场施工准备工作。

2.双拥创建工作纵深发展。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牵引,持续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有效落实,联合教体局、司法局、县科协、宜良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开站“五进”军营活动。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深入人心,双拥示范街、主题公园作用持续发挥。成功选树宣传一批“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先进典型。

(七) 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精准施策

1.安置任务高质量完成。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构建了“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责任闭环。严格执行“阳光安置”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为主要依据,实行“按分排序、依序选岗、人岗相适”机制;确保“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切实保障安置对象岗位选择权。面对编制紧张的现状,积极挖掘安置潜力,拓宽安置渠道,2025年,为16名退役士兵提供了16个事业编制和8个市属国企岗位,有力推动了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2.就业创业帮扶精准有效。组织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涵盖汽车驾驶、无人机操作、电工、汽修、电商直播等市场需求旺盛的工种技能培训,目前已有6人完成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26人正在参训。联合县人社局、市军创园等单位举办4场专场招聘会,72家企业提供岗位4580余个(月薪5000元以上占35%)。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3次,为30余家军创企业解读政策;通过“军创贷”助力2家企业获贷款;组织5家军创企业参加市级创业创新大赛,获优秀组织奖及2家企业优胜奖。

(八) 优抚优待与军休服务提质升级

1.精准发放抚恤金。截至2025年9月,及时足额为30479人次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936.444848万元 。其中:伤残人员发放定期抚恤金597.07万元;“三属”人员发放定期抚恤金66.66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99.26万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1837.44万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1.20万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313.34万元;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1.46万元。

2.精准发放优待金。2025年全县符合优待人数186人,发放优待金214.24万元。慰问575人次,发放慰问金11.5万元。

3.精准受理待遇评定。受理残疾等级评定1人,退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5人,军残证换证补证申请转报3人,优抚对象抚恤关系转移2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办理65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办理2人。审批通过人员全部按批复时间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5年9月,为794人次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补助90.23万元;为1917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计参保资金67.12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月缴纳费用。

5.军休干部待遇保障有力。严格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医疗保障到位。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9次,宜良干休所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6.“两保接续”扫尾工作完成。持续跟进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应保尽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九) 拥军崇军氛围持续优化

全县公共服务场所“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烈属优先”标识实现全覆盖并规范统一。光荣牌悬挂做到应挂尽挂。全年送达立功喜报156份(三等功19份、“四有”优秀士兵137份),发放慰问金8.75万元,实现“喜报到家、荣誉传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常态化运行,在应急救援、文明创建、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115963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38031.31元,占总收入的98.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1600.00元,占总收入的1.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65057.59元,下降3.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13833.59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人数减少,所需要的资金与上年收入相比减少3527774.61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48776.00元,增长28.50%。主要原因是年末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下年度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0861037.69元。其中:基本支出8917646.36元,占总支出的14.65%;项目支出51943391.33元,占总支出的85.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65670.99元,下降4.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7692.11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2025年使用县级配套资金支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减少3413363.10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人数减少,因此资金相应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17646.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72320.78元,占基本支出的9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325.58元,占基本支出的1.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43391.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抚恤项目经费41423669.9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农村籍60岁以上退伍老兵、烈士遗属、两参人员等的生活补助。

退役安置项目经费7284300.42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管理教育、培训经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生活补助,保险缴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生活补助,保险缴费等。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经费937166.6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退役安置人员的节日慰问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1981929.3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退役安置人员的医疗费补助和医疗保险费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6272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相比减少3425538.69元,下降5.42%,完成年初预算的480.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8251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5%,完成年初预算的499.6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员工及离退休员工工资、生活补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安置对象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398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完成年初预算的300.28%。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员工及离退休员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安置对象医疗费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购置车辆0辆。2025年我单位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下乡慰问、走访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喜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25.58元,比上年增加9690.21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干部职工出省学习培训的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公务员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35322.26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450.89元,固定资产320184.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87.0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476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置换资产5项,账面原值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决算表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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