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宜良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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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良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研究,《宜良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宜政办规〔2018〕3号)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执行,试行期三年,由于目前该管理办法试行期已过,且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废止《宜良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宜政办规〔2018〕3号)文件,以此公示。
公示期为30日,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1月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培训科办公室反映,电话:64982792。
附件;《宜良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宜政办规〔2018〕3号)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