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昆明段(改扩建)项目(宜良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宜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昆明段(改扩建)项目(宜良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50.5778公顷,共涉及3个街道12个社区21个居民小组,具体为匡远街道办事处七星社区居民委员会铺子底居民小组、木渣箐居民小组,山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梨园居民小组、山后第一居民小组、山后第二居民小组,木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唐家湾居民小组、小渡口居民小组,永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渡口居民小组、段官居民小组、五百户居民小组,发达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匡远社区居民委员会,李毛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回辉居民小组,金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居民小组、桃花村居民小组、西山村居民小组;南羊街道办事处黄堡社区居民委员会小麦冲居民小组、中黄堡居民小组;汤池街道办事处草甸社区居民委员会草甸街居民小组,龙池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池居民小组,后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所居民小组、前卫营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昆明段(改扩建)项目(宜良段)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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