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数共计102名,其中行政编制67名(机关30名;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共计名37名,其中:匡远市场监督管理所12名,南羊市场监督管理4名,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耿家营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竹山市场监督管理所3名),事业编制17名,工勤控制数18名。截止2025年12月,实有公务员50人,事业人员16人,机关工勤16人,全局在职在编实有人员为82名。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质量监管和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投诉科。管理局管理1个事业单位:宜良县市场主体服务中心。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推进和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商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物价执法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宜良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关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5年,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终决算支出220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68万元;其他支出79.56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办公、印刷、水电、会议、培训、接待、党建和帮扶等日常工作公用经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终决算支出220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68万元;其他支出79.56万元。
2025年,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19.46万元,比上年增加5.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9.46万元),较上年增加5.85万元。原因是:2024年因财政资金紧缩,车辆运行维护费部分未支付,于是在2025年支付,且2025年度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因此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
我单位2025年度有14个项目,分别是宜政发〔2025〕2号2025年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必要支出项目经费、宜政发〔2024〕3号创文工作经费、宜政发〔2025〕2号市场监管中央补助经费、昆财行〔2025〕27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宜政发〔2025〕2号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保补助资金、昆财行〔2025〕9号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昆财行〔2025〕2号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昆财债〔2025〕40号8至9清欠拖欠企业账款资金、昆财债〔2025〕40号1至7清欠拖欠企业账款资金、5次宜政发〔2025〕2号烟草联合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补助收入178.83万元,项目支出152.06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县域内市场检查、执法,完成食品、药品、餐饮专项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保障行政良好运行,保障烟草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的工资与福利。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审批及拨付流程,项目建设主管科室加强对项目建设及资金的跟踪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25年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2分。
(二)2025年度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绩效目标: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通过微信宣传,集中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年报效率和质量,每年12月30日止年报率不低于80%,2025年企业年报率85.2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6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9.74%,目标完成率:均已大于80%。
绩效目标:扎实推进“贷免扶补”工作。2025年我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为10户。目标完成10户;目标完成率:100%。
绩效目标: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消费者投诉办结率100%。2025年共办理投诉举报件1935件,办结率100%;目标完成率:100%。
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绩效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突击战”整治工作,实施执法监督检查200次;目标完成292次,目标完成率:146%。
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国抽、省抽、市抽及各项专项抽检工作。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800批次;目标完成1140批次,目标完成率:142.5%。
(三)我局全年紧扣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优服务,促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推行智能化开办、全程电子化、“一件事一次办”、窗口登记等多种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最快0.5天可营业为常态。个体工商户开办和注销登记高效办结。截至10月12日,办理内资企业新设登记678户,变更登记865户,备案登记110户,迁入登记32户,注销登记629户,简易注登记354户,个转企27户;办理个体工商户新设登记3796户,变更登记1553户,注销登记1837户,简易注销1974户。二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县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52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2项,“一业一查”计划6项。三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开办药店、餐饮店、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开便利店等“一件事”改革事项落地。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
2.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市场安全坚固防线。没有案件谈不上筑牢安全底线,这一原则是市场监管局筑牢四大安全的红线。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28件,罚没款共计270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68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54件、劣肉及肉制品案件16件)、特种设备案件6件、计量案件32件、质量案件2件、药械及化妆品案件16件,广告案件3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对全县119所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377个,查处校园食品案件7起,罚没8.95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快检室试点建设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被昆明市推为亮点经验“全市推广”。开展散装白酒加工小作坊(检查57家,责任改正9家)、日常食品以及民族特色食品(检查356家次,排查隐患38个)、保健食品(发放告知书1200余份)、中药材、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查80余家次,排查隐患26个)、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检查生产企业256户次,抽检343批次,立案43起,罚没54.06万元,移送公安线索4起、纪委3起)等专项治理;圆满完成公务员考试、中高考、花街节、烤鸭美食嘉年华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在药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完成4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会商,完成辖区内58家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完成药品抽检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化妆品抽检4批次,移交行刑衔接案件2件,查处严重违反GSP案件7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件1件(罚没2万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4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0例。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压实责任与统筹部署,制定《202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底线,开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压力容器充装、电梯等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检查设备634台(套),其中,检查电梯725台、叉车8台、锅炉2台、起重机7台、压力容器77台、索道2条、大型游乐设施6台、压力管道6条,发现隐患26条,已督促限期整改。今年共查处案件2件,结案2件,罚款40000元。开展“3·15”“六月安全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安全手册2000余份,约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对19家获证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检查覆盖率100%。完成1家换证企业实地核查,联合专家对1家化肥、1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抽检及检查。配合完成国、省、市对生产、流通的车用柴油、水泥、化肥、农膜、食品相关产品等工业产品的抽检任务。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组织4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学习贯彻并落实两个《规定》,并签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开展电线电缆、移动电源、儿童和学生用品、国旗党徽制品、燃气具、烟花爆竹、节水器具、“三无玩具”及注射器产品等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抽查水表60只、电表15只、燃气表10只。对超期未更换的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开展第26个“世界计量日”、“你点我检”、手机变砝码等系列宣传活动。联合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老师检查农集贸市场电子秤2044台,没收不合格电子秤21台。
3.聚力质量提升,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质量强县建设。组织学习《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围绕“六个春城”建设目标谋划工作。根据2024年质量强县考核情况,向企业宣传推广“昆明市质量在线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服务52次,组织参加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启动仪式暨质量认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培训会、墓碑石企业标准(模版)研讨会等,鼓励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举办4·26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3条,接受群众咨询15件,并开展进园区培训活动,80余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专题培训指导,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开展知识产权帮扶指导。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75家,收集知识产权需求60余条,解决商标、专利问题20余个,指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激活特色资源潜能。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及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1件,调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6件,罚没金额9.1万元,其中6.6万元待执行,另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联合县法院增设知识产权司法调度办公室,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刑衔接。加强县局机关和城区各农贸市场的12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的业务培训力度,受理投诉举报10件,立案查处6件,成功调解10件。三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成本局8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督促34个成员单位开展审查,协助开展业务培训,按省局要求整理近五年台账,推动11家被评估单位完成材料上传,推进第二轮第三方评估。深化重点领域整,开展医疗、药品等民生领域广告整治,严查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夸大宣传及诱骗消费行为,发放告诫书;落实普洱茶广告乱象治理,排查三类违法情形并开展行政指导;保持传销高压态势,巩固“无传销社区(村)”成果,联合公安打击网络传销;推进旅游市场整治百日行动,严查节假日市场价格欺诈等行为,排查非法交易野生种植物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规范民生领域与基础市场监管,监管小区物业费、水电费,严查擅自涨价等问题,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确保电价与服务费分开标示、单独计量;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联合公安消防排查隐患、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市场管理制度与基础设施。执法保障与专项落实,推进“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检自查、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及普法强基工作;落实“三书一函”核查处置及行刑衔接、执法平台协查函处理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专项工作。
(三)预算执行评价。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预算,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在批复的预算额度和范围内开支。所有开支事项必须明确所属预算指标,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按单位采购管理、经费收支、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其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实行总额控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财政管理规定程序,申请预算用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和及时拨付,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并对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财政相关科室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报告,按照决算编审要求及时上报决算资料,并在预算执行过程组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考核,对于预算执行差异较大以及绩效较差的预算项目,总结分析原因,为下年度内部预算编审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健全内部预算监管检查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预防和杜绝资金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
(四)预算管理评价。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预算内控小组,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了预算控制流程及内部控制手册。对不相容岗位(职责)实行分离控制,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实施分离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清晰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并建立和实施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预算管理严格按县财政局《宜良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职责履行评价。一是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二是强化监管措施,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三是落实监察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四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五是关注民生,强化消保、投诉维权,提升治理能力。
(六)履职效益评价。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认真履行职能,打造示范引导市场规范、真抓实干办好民生计量实事、全方位市场整治,确保“创文”成功。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守好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多道安全防线。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2025年预、决算数有一定的差异。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预算内控小组,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了预算控制流程及内部控制手册。对不相容岗位(职责)实行分离控制,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实施分离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清晰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并建立和实施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预算管理严格按县财政局《宜良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页公开。
七、报告附表(为详细说明情况,单位根据实际,可在此表格基础上补充基础数据信息表)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15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6年5月26日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朱梦瑶 | 联络电话 | 13354622019 | |||||||||||||||||
人员编制 | 102 | 实有人数 | 82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强化政治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 任务2:优服务,促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任务3: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市场安全坚固防线 任务4:聚力质量提升,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任务5:夯实法治根基,提升市场监管治理效能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年来,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两会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33.87 | 0.05 | 2085.75 | 79.56 | 68.51 | |||||||||||||||
1.局机关 | 2233.87 | 0.05 | 2085.75 | 79.56 | 68.51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07.10 | 2055.04 | 1882.86 | 172.18 | 152.06 | |||||||||||||||
1.局机关 | 2207.10 | 2055.04 | 1882.86 | 172.18 | 152.0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9.46 | 19.46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278.89 | 3278.89 | ||||||||||||||||||
1、局机关 | 3278.89 | 3278.8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出重拳,严执法,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目标2:守底线,查隐患,守牢四大安全底线 目标3:强质量,谋发展,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目标4:广宣传,强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发展 目标5:促消费,重维权,消费环境人人放心 目标6:惠民生、解民忧,群众福祉不断增进 | 圆满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消费者投诉办结率 | 100% | 100% | ||||||||||||||||
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实施执法监督检查 | 200次 | 292次 | |||||||||||||||||
时效指标 | 每年12月30日止年报率 | ≥80% | ≥80% | |||||||||||||||||
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7个工作日 | 及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 <100% | <100%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规范市场秩序 | 按规定检查、执法 | 完成 | ||||||||||||||||
保障消费者权益 | 按规定检查、执法 | 完成 | ||||||||||||||||||
经济效益 | 优化营商环境 | 简化审批流程 | 完成 | |||||||||||||||||
鼓励企业发展 | 简化审批流程 | 完成 | ||||||||||||||||||
生态效益 | 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影响 | 无影响 | 完成 | |||||||||||||||||
无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2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孟军梅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 ||||||||||||||||||
李邦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 ||||||||||||||||||
朱梦瑶 | 办公室人事专干、会计 | 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我单位按照规定,对202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整个评价报告格式规范,指标明确,反映了本单位本年度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同意上报。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1335462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