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的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1.在职人员和机构设置情况。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实有编制83人,2025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3人。单位设置8个工作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林权管理、水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公路管理、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部门重点工作计划
(1)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各项业务。
(2)严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善硬件配套设施。
(3)谋划特色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对接上级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4)精准定位群众需求,办好民生实事。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5年支出230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62.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77万元,项目支出41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办理业务产生的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其他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18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62.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77万元,项目支出415.45万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出国费用连续几年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耿家营乡政府项目支出415.45万元,款项均为财政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65万元,农林水支出217.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万元,其他支出77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耿家营乡政府项目支出41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65万元,农林水支出217.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万元,其他支出7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耿家营乡政府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耿家营乡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报销单据安排相关支出。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是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专项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专项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2025年耿家营乡政府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专项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2025年耿家营乡政府无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耿家营乡政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整体支出合规有序、保障有力、成效显著。我乡2025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合理。耿家营乡政府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注重绩效”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日常开支基础上,保障重点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预算执行严格。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资金配置合理。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落实好重大决策财力保障,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压减非必要事项支出。
2.资金支出高效。资金使用合理,无超支或闲置情况,支出绩效达到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各站所办之间的协调沟通,保障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
2.由于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与实施、项目资金拨付分属不同部门,数据资料比较分散。在项目启动、执行、完成过程中各站所沟通力度不够。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2.各职能站所应提前谋划项目建设工作,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做好项目痕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存工作,以便相关职能站所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程度。
七、报告附表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5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预算编码 576002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6 年5月19日
宜良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潘成蓉 | 联络电话 | 67512938 | ||||||||||||||
人员编制 | 83 | 实有人数 | 73 | ||||||||||||||
职能职责概述 |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林权管理、水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公路管理、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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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对所有政府支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合理分配,专款专用。 任务2: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任务3: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产业扶持等项目的实施。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做好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 3.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410.02 | 154.43 | 2140.01 | 77 | 38.58 | ||||||||||||
1.局机关 | 2410.02 | 154.43 | 2140.01 | 77 | 38.58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301.15 | 1885.7 | 1762.93 | 122.77 | 415.45 | 108.86 | |||||||||||
1.局机关 | 2301.15 | 1885.7 | 1762.93 | 122.77 | 415.45 | 108.8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82 | 0.71 | 2.11 | ||||||||||||||
1、局机关 | 2.82 | 0.71 | 2.11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59.22 | 859.22 | |||||||||||||||
1、局机关 | 859.22 | 859.2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对所有政府支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合理分配,专款专用。 目标2: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目标3: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产业扶持等项目的实施。 | 1.做好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 3.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质量情况。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预算执行情况。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任务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100% | 100%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 | 100% | 100% | |||||||||||||
经济效益 | 实现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 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 100%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我乡履职情况的满意程度。 | 100% | 10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计艳良 | 乡长 |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
宋文琦 | 主席 |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
刘廷胤 | 岗位负责人 |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
潘成蓉 | 工作人员 |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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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0871-67512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