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在职人员基本情况
2025年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办通〔2019〕51号),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12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两个内设科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休所)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都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劳务派遣及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属于自筹资金。
3.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县级举措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4.重点工作概述
本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守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核心目标,聚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褒扬纪念、服务保障等重点职能任务,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本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概述如下: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退役军人工作首位,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和荣誉激励。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退役军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及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葆军人本色,主动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开展 “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 评选宣传活动,挖掘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弘扬正能量。同时,健全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推动退役军人党员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精准高效推进移交安置,保障退役军人妥善就业
严格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规范安置流程,提升安置质量,全力保障退役军人顺利转型。全面完成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接收安置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制定安置计划,优化安置岗位,严格执行安置程序,确保安置工作零差错、零投诉。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扎实做好返乡报到、档案接收、关系转接等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积极推进 “阳光安置”,主动对接接收单位,协调解决安置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岗位质量,实现退役军人、接收单位 “双满意”,圆满完成年度安置绩效目标任务。
三、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助力退役军人职业发展
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搭建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供需,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一是开展针对性就业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和退役军人意愿,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实用技能,快速适应职场。二是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线上就业推介会,联合企业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就业,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政策保障。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创业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指导、税费减免、创业贷款、场地支持等全方位帮扶,培育退役军人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率和就业稳定性。
四、精准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国家抚恤优待政策,精准核定抚恤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等各类优抚资金,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人、不差一分。全面开展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动态管理工作,完善优抚对象信息档案,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优待服务水平,落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医疗、交通、教育、文化等方面优待政策,拓展社会化优待服务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机制,及时了解生活困难,针对性开展帮扶解困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提升幸福指数。
五、全力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以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需求为导向,健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设立权益维护服务窗口,开通咨询热线,耐心接待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精准解答政策疑问,及时受理诉求事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退役军人诉求摸排,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诉求。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确保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办结率、满意度达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化褒扬纪念工作,传承红色基因
扎实推进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定期开展修缮维护、环境整治,提升纪念设施管护水平。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纪念活动,广泛开展祭扫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做好烈士寻亲、烈士遗骸搜寻发掘迁移、烈士褒扬政策宣传等工作,完善烈士档案管理,落实烈属抚恤优待政策,用心用情做好烈属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活动,厚植全民爱国情怀,营造尊崇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阵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流程,打造 “军人之家” 温馨服务阵地,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等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加强基层服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推动服务保障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精准化升级。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定期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精准掌握需求,主动靠前服务,打通服务退役军人 “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保障全覆盖、无死角。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局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机关规范化运行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绩效自评,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本年度,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均按绩效目标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尊崇氛围日益浓厚,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后续,我局将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持续优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整体支出规模
2025年我单位总支出6086.1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96.57万元,减比4.6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72.17万元,占总支出的98.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63万元,占总支出的0.52%。
2.使用方向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89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194.3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方面的补助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2025年我局基本支出891.76万元,其中:1.人员工资228.02万元,2.医疗保险缴费 15.27万元,3.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0.65万元,4.机关养老保险缴费28.83万元,职业年金1.78万元,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6.住房公积金缴费21.62万元,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569.84万元,8.公用经费支出14.5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资金的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相关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优抚资金的安全性,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县财政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集体研究,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接待支出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填写接待清单,严格按照标准接待。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25年宜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级部门安排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 5084.51万元,其中抚恤项目支出4142.37万元,退役安置项目支出675.52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8.4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187.7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10.4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资金:2025年度我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支付项目资金78.20万元,其中退役安置项目支出52.9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5.2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5年单位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批复要求,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资金拨付流程规范,相关审批、拨付手续齐全完备,不存在资金拖欠、截留、挪用等情况,已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拨付至对应支出环节,有效保障了项目前期及核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了项目资金的预期目标。2025年累计支付6086.10万元,年末结转133.11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安排31.63万元,项目支出31.6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目标设定较好得5分。目标设定均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符合国家长长期规划,各项目标均细化分解。具有可操作性。
(二)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8人/编制18人*100%=100%,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得5分;2025年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得4分。
(三)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20分。
1.预算完成率。年初预算均全部完成,得4分。
2.预算调整率。本年预算未有调整,得2分。
3.支付进度率。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预算均按照实际及工作进度支付资金,各项均符合相关财政规定,得2分。
4.结转结余控制率。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的结转结余控制率超上年28.92%,大于15%,多14个点,扣2分,得2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公用经费超年初预算执行,得0分。
6.“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执行,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得4分。
8.预算管理的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得2分: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到有效执行计。
(2)资金使用合规性得1分: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1分: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4)基础数据信息完善得1分。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财务信息均按照相关财经法规、会计制度进行核实,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9.资产管理得5分。
10.职责履行得30分:2025年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11.履职效益得20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得15分: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5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良好。
(四)社会效益
2025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努力工作,创先争优,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县政府安排的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9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既定目标,整体运行规范有序,结合工作实际,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1. 绩效管理体系的科学性仍有提升空间。 由于优抚安置、权益维护等工作的复杂性和个体差异性,部分工作成效难以用标准化数据精准衡量,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度不够紧密,绩效导向的激励作用未能发挥到极致。
2. 基层服务保障力量存在客观短板。 受基层一线事务繁杂、专业培训覆盖频次有限等实际情况影响,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和服务精细化水平参差不齐,与广大退役军人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
3. 工作统筹的前瞻性需要增强。 在面对年度政策调整、临时任务增多等复杂局面时,工作预案的储备略显不足,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的节奏受到客观因素制约,效率未能实现最大化。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为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1.是建议健全评价体系。建议将服务质量、群众口碑等软性指标
纳入绩效考核,与硬性业务指标并重,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全面。
2.是建议夯实基层基础。 建议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基层服务阵地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力量,建立常态化的专业培训机制,全面筑牢服务保障根基。
3.是建议加强协同联动。 建议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保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朱兰 | 联络电话 | 18669171711 | ||||||||||||||
人员编制 | 18 | 实有人数 | 18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落实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 (2)负责军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 (4)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实施办法 (5)组织协调落实离休退休等军人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9)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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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保障退役军人妥善就业 任务2:促进就业创业,助力退役军人职业发展 任务3:精准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任务4:每月精准发放优抚对象、转业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缴纳退役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费。 任务4: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任务5:深化褒扬纪念工作,传承红色基因 任务6: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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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精准发放抚恤金。截止2025年及时足额为40496人次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187.36万元 。其中:伤残人员发放定期抚恤金787.65万元;“三属”人员发放定期抚恤金76.96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49.53万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539.69万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7.99万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504.08万元;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1.46万元。 2.精准发放优待金。2025年全县符合优待人数186人,发放优待金252.46万元。慰问575人次,发放慰问金11.5万元。 3.精准受理待遇评定。受理残疾等级评定1人,退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5人,军残证换证补证申请转报3人,优抚对象抚恤关系转移2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办理65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办理2人。审批通过人员全部按批复时间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5年12月,为1069人次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补助122.36万元;为1917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计参保资金67.12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月缴纳费用。 5.军休干部待遇保障有力。严格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医疗保障到位。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9次,宜良干休所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6.“两保接续”扫尾工作完成。持续跟进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应保尽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7. 拥军崇军氛围持续优化。全县公共服务场所“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烈属优先”标识实现全覆盖并规范统一,光荣牌悬挂做到应挂尽挂。全年送达立功喜报156份(三等功19份、“四有”优秀士兵137份),发放慰问金8.75万元,实现“喜报到家、荣誉传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体系常态化运行,在应急救援、文明创建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219.21 | 103.25 | 5972.17 | 31.63 | 112.16 | ||||||||||||
1.局机关 | 6219.21 | 103.25 | 5972.17 | 31.63 | 112.1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086.10 | 891.76 | 877.23 | 14.53 | 5194.34 | ||||||||||||
1.局机关 | 6086.10 | 891.76 | 877.23 | 14.53 | 5194.34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0.26 | 0 | 0 | 0 | 0 | 0.26 | |||||||||||
1、局机关 | 0.26 | 0 | 0 | 0 | 0 | 0.2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0.40 | 70.40 | 1.79 | ||||||||||||||
1、局机关 | 70.40 | 70.40 | 1.7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目标2:开展好“八一”,“春节”慰问走访活动; 目标3:做好专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标4: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目标5:做好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工作; 目标6: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 2025年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工作,完成率达100%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 按时发放服务对象的补助金 | 100% | |||||||||||||
开展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 | 及时完成 | 100% | |||||||||||||||
数量指标 | 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 为16名军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 100% | ||||||||||||||
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100% | |||||||||||||||
时效指标 | 根据本局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跟进年初预算支出内容,完成支出任务。 | 100% | 100% | ||||||||||||||
及时常务2025年项目完成情况,并按规定支付项目资金 | 100% | 100% | |||||||||||||||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