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研究,制定《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 5月7日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 2026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和《2026 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6年4—11月。
二、抽查对象
县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三、抽查方式
对县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县本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2个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四、抽查事项(清单)
(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
1.招标程序合规性检查。项目是否未批先建,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立项,履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报审程序;
2.招标文件内容合规性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清晰载明资质要求、验收标准、付款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内容,是否存在模糊表述或遗漏关键条款;
3.招标项目是否存在隐性壁垒、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要求特定行业业绩、设置不合理的资质门槛,以地域条件排斥外地企业等;
4.招标人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在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发布、投标、开标、评标、异议处理、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环节,开展公平性自查;
5.信息发布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公告,是否存在隐瞒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定向发布,公示期是否充足,发布信息内容是否完整;
6.中标人在投标时是否存在串通投标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7.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履职情况检查。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规,评标专家是否存在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问题;
8.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信息、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违规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按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
9.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1.招标人是否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招标人是否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3.招标人是否在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4.投标企业是否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5.投标人是否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6.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是否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招标人是否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
8.招标人或有关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9.招标人是否存在未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责任。按照国家、省、市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要求开展工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本部门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予以公示。
(三)注重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要结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四)加强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对检查结果加强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汇总检查情况,并于2026年10月31前报县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