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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604-10835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0 15:4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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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15:4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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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工业园区饲料产业基地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期项目改造工程及二期项目新建工程,一期项目改造内容包括:调整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辅料库南侧新建雨棚;成品库新建雨棚及安装包装工序设备及废气处置措施;油罐区新增储油罐及围堰;拆除原有锅炉房及煤棚,改建为库房;将浴室及机修车间改造为公厕、浴室及消防设备用房;对一期项目化粪池进行改造。二期项目新建工程包括:新增2条饲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6万t/a;拆除一期项目宿舍并建设筒仓区及装卸料雨棚;新建人员消毒通道、消毒棚;新建中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垃圾房。

项目总投资2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3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可划分为前期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

(一)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三)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共设置8根废气排气筒。须设置规范、安全的人工采样监测平台。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卸料废气、粉碎废气、超微粉碎废气、包装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40米;筛分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和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须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须用桶装收集并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同其他生活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三)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及化学试剂包装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弃包装材料、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清掏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存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做好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ylhbbgs@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59852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汇东西路246号

邮编:6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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