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6-03-1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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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委托单位: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邱月
受委托单位: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良县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汪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良县卫生监督所)全权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
被委托机关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的超越委托权限、期限和范围的行为无效。
委托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良县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邱月 汪俊
2026年 3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