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宜良县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统筹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深悟透。二是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切实以科学理论指引税收法治实践。
(二)深化学习贯彻,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化学用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入脑入心。二是通过专题培训、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执法能力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法治税务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纪律。把依法依规征收税收收入、防范化解风险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严格执行组织收入纪律。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税费征收和政策落实,加强减免税优惠政策管理,不折不扣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提升办税模式,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着力推进精准化服务。二是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持续深化“春税同心、满意同行”纳税服务金字招牌建设,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与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统筹部署、高位推进。三是探索推行极简审批,规范实施税务行政许可,2025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件;共41户次纳税人选择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聚焦重点区域与群体,深入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以“面对面”的形式推动政策宣传深入人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5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
(二)以权责清单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将权责清单作为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制度,促进税务干部更好履职尽责,提升税务工作效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强化依法决策支撑,一是“三重一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由党委会议讨论作出。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025年期间由该律所委派律师对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一是在公示平台中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二是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对税收强制执行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5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二)执行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5年,共实施税务行政处罚1550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处罚1件。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抽取8件进行案卷评查。提交5份参与县级集中评查,评查结果均为优秀档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舆情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及时、科学、准确分析研判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按照规范在时限内反馈。二是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值班工作制度,常态化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和轮岗轮班制度;按节点组织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加强事后分析,建立突发事件台账管理,并针对突发事件反映问题加强整改,防范同一问题重复出现。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5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充分发挥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功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宜良税务实践,一是建成“枫桥式”税务分局3个,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二是建立征纳矛盾调解室,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税费矛盾争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控制度,运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分析和监控。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1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时限内按照规定流程办结。二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三是强化监督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接受上级及第三方评估核查,及时整改问题。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推广上线慧办平台,通过慧办平台实现税费征管疑点“扎口管理”,形成数据治理闭环。二是上线智能申报预检功能,优化税费申报管理,构建税费征管新模式的重要切入口。三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税务监管,实现平台经济税务监管的精准升级,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筑牢税收公平基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确保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充分全面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推进、有效落实依法治税工作。
2025年,宜良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与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短板,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思维融入存在不足。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衡,少数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6年,宜良县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法治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