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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602-10658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13 15:18
名 称: 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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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5: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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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着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统计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强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对照《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坚持党政引领,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县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工作要求。二是确保责任到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能力。一是推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开展专题学习。1月20日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9月4日县委第122次常委会会议、7月16日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五次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加强统计系统法制教育。县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次,研究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视频,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贯彻落实。组织统计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培训课程。组织3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制定《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精准普法工作计划》,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主要任务,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全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暨统计业务培训14场次,500余人次参加培训,每次业务培训都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第一讲”,充分融合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印制35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向各调查对象和行业部门、基层同志宣介统计业务和统计法规。四是业务学习高标准化。7月22日县委办2025年第四期“宜良讲堂”,邀请省统计局原总统计师、二级巡视员陈杨东以“统计的本质”为主题,对全县110余名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8月15日,邀请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潘彬以“高标准做好统计工作 扎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底座——GDP统一核算简介”为题,对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开展培训。

(三)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畅通统计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印发《统计违法举报标准化工作方案(试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强化各领域统计监督,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并印发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宜良县统计局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文件。6个统计专业18户企业(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10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8户)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12户企业执法检查中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6户企业上报数与检查数存在差异,因差异率较小不超过10%,根据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已现场口头责令整改,并要求企业在下期报表上报时进行修正,由专人负责“回头看”,确保有误数据全部更正。是主动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以检查促整改,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四是逐渐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印发《宜良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宜良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宜良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到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按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统计相关规范性文件3份。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编制《宜良县统计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四)突出常态普法、凝聚法治建设共识。县统计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一是精准制定工作计划。印发《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宜良县统计局2025年精准普法工作计划》,全面厘清年度普法宣传教育任务。精心组织普法宣讲活动。县统计局充分利用局各科室、各乡镇(街道)业务培训会,推进普法讲座进社区、进企业,积极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向各专业业务人员、乡镇(街道)、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年内累计500余人员开展宣讲。三是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印发《宜良县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县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开展宣传,通过统计法治知识讲解,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政治生态。

(五)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对照《2025年度昆明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制定《宜良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六)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印发《宜良县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宜良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暂行办法》,将统计法执行情况作为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在巡察前收集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二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协调。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将有关人员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列入考察、考核内容。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法执行情况,选派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全年共回复组织部征求意见17次、县委巡察办征求意见2次。与县审计局联合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机制,监督范围逐步延伸,监督效能逐步提高。

二、取得的成效

(一)统计局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通过在协同监管平台上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使宜良县统计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不断增强,为我县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社会氛围提供坚实基础。

(二)坚持主动作为,统计靠前服务成效显著。一是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县投促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等单位,积极参与招商企业谈判工作。对新引进企业进行数据分析,研究其统计类型,分类进行跟踪,为企业升规纳统做指导。二是主动谋划,引入空缺行业。4月主动联系青桔共享单车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落地宜良,服务指导企业9月份入库,弥补我县多年一直空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全年新入库工业企业6户、商贸业企业5户、建筑业企业1户,形成净增量,有效拉动全县GDP增长。三是不断深化经济形势研判预判,提升分析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主要经济指标及支撑性指标按月进行监测、评估、分析和反馈,着力提高统计预测研判分析水平,编制《宜良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8期、《统计内部信息》23期、《统计专报》4期。

三、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有所不足。部分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速度和办案质量。

(二)点多面广,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不够统计法律法规、最新规章制度的宣传仍停留在“面对面”宣传的传统阶段,缺乏同“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交融。

、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积极选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能吃苦,业务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中来,督促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

(二)在普法和增强法治意识上下功夫。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全县统计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增强各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树立并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持续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营造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确保用法治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依法统计大环境,促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三)在业务与法治相统一上下功夫。依法统计与法治创建密不可分,只有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法治创建工作才站稳脚跟。县统计局坚定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并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工作人员对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力求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努力。


 宜良县统计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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