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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602-10653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11 16:17
名 称: 宜良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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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6: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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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按照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宜治县办〔2025〕6号〈关于印发《宜良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宜良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昆明六个春城建设目标,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紧盯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各方责任,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紧扣依法理财,为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宜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财政及金融管理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努力完成财政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落细。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机制。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豪为主要协调工作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毅雄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会计监察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职能部门层层抓落实,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收看盛况,共同感悟新时代的非凡成就,进一步激发奋进向前的磅礴力量;第一时间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党支部会议、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引领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点战略、重大决策,特别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工作; 第一时间作出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锚定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落细。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目录,集中采购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纳入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四是按照县上制定的《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以解决财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五是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经费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履行法定程序,对财政局所发文件认真进行备案审查。一年来,县财政局工作领域没有存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工作会议等方式,多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执法、财政监督等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本年度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学法普法,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局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定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同时每季度按时报送县司法局落实情况。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制定了《宜良县财政局2025年精准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清单明确了重点普法内容为25项;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结合“三定方案”及工作职责认真梳理了财政责权清单,经梳理我局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1项。四是按照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宜人办通〔2025〕5号)文件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部门2025年依法行政工作评议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履职、积极做好202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县人大从知法明责、学法善为、普法提质、执法规范、依法履职等五个方面对我局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2025年度, 县人大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评议等次为优秀。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同步至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开。二是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力度,我局制定了《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现场检查的通知》,积极推动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县级公立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匡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卫分健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狗街镇政府等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现场检查。三是按照《宜良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5 年任务措施清单》(宜财〔202515 号)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会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宜良县财务会计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宜良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5 年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毅雄带队,分三个组分别对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全县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非打非”和普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意识,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一是宜良县财政局联合宜良金融监管支局,组织辖内12家银行、保险机构,在宜良花街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非打非”宣传活动。为聚焦热点风险,精准传递“防非”知识,宣传队伍深入花街主要路段和摊位集中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物品、悬挂横幅等形式,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养老诈骗、虚拟货币炒作、高息理财陷阱、“代理退保”黑产等突出风险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案例,向过往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常见手法、社会危害及识别技巧。现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折页、宣传品500余份,接待群众200余人次。二是配合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公安局组织辖区内9家银行、10家保险机构在宜良文化广场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三是结合中共宜良县委宣传部、宜良县司法司《关于印发〈宜良县2025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宜良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 我局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毅雄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县文化广场参加了2025年宜良县“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节选、《民法典》小常识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重点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分摘选)、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各100份。

(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我局制定了《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参加新修改会计法走基层宣讲活动的通知》,组织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财政专网在线视频方式培训了《新修改会计法解读及应用》、《政府会计制度解析》、《企业会计准则最新政策解读》;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例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保密法、预算法、新会计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节选、《民法典》小常识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重点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部分摘选)各500份。二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宜良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我局先后两次组织了6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为34人,在职在编(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人员已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三是为规范行政案卷办理流程,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推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案卷评查给出意见建议和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行政许可案卷的审批模板,力争逐步规范行政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制定学习计划,建立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制订了相应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优化了预算编审流程。行政许可方面,在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网站公示了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流程,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代理记账许可更加便捷清晰。2025年,审批通过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4家,并且在信用昆明官网上进行公开。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市、县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我局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宜良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二、亮点成效

(一)盘活存量资金 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释放积极财政效应,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5年,宜良县财政局清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将统筹分配到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项目,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加强统筹保重点。宜良县财政逐项逐笔审核财政存量资金,化零为整,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共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1,996万元。安排支出3,618万元,其中:一是县属平台公司化债资金3,460万元,保障了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清远棚改项目,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南盘江截污工程项目平稳复工、有序开展。通过化解工程债务,维护了政府、企业信用,避免了因拖欠工程款带来的各种诉讼及上访案件,同时降低了债务风险;二是县武装部营区国防动员功能提升工程建设资金87万元,改造完善一站式征兵服务功能、增强基地式退役教育功能,建设项目得到全面推进;三是县住建局2024年购房契税补贴资金56万元,更好的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县有关促消费政策;四是柴石滩水库应急资金15万元,保障森林防火应急通道的修缮。

2.清理沉淀活水通过与省、市、阳管会多方协调,收回了按昆政发〔201737号文件延至2030年收回的阳宗海托管债务资金13,968万元,偿还汤池三营社区借款1,300万元,解决了阳宗海托管欠款问题,理顺了历史的债务债权关系。增加了可用财力,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推动政府债务风险化解。

(二)多措并举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

2023年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我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序偿还历史欠账,全力推动停工缓建民生项目复工竣工、早日发挥效益。  

1.加强政策研究,在字上求突破。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与资金投向,深入解读分析中央及地方在重点领域的政策要求,始终将争取地方债券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全力加大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力度。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4.1676亿元,其中: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3.2593亿元,用于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0.9083亿元。

2.强化支出管理,在字上促常态。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规范资金运行流程,切实保障债券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压实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已使用债券资金15.9956亿元偿还政府债务45.18亿元,其中:偿还政府存量隐债7.84亿元,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27.34亿元。切实改善了民生福祉,显著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下一步,宜良县财政局将继续紧跟政策步伐,持续深化项目谋划储备,不断优化申报流程,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每一笔债券资金都能发挥出最大效用。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财税收支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导致保障困难;(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常规手段无法有效解。(三)由于财政人员编制有限,财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严重制约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日常财政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基层财政人员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和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局干部职工将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学深学透。

(二)强化组织保障、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性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以中央、省、市组织的清源行动为契机,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扎实开展外部监督和内部检查工作。


宜良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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