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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12-10439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05 16:07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16:0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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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昆明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昆水保办〔2024〕3号)要求,宜良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全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1353个,划定面积共377.0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70%。涉及9个乡镇(街道),分别为匡远街道、南羊街道、北古城镇、狗街镇、竹山镇、马街镇、九乡乡、耿家营乡、汤池街道。

二、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对原生植被进行保护利用,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附件2: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国土面积(平方千米)

禁垦划定面积(平方千米)

禁垦区面积占乡(镇、街道)国土面积(%

禁垦区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

1

匡远街道办事处

174.97

15.36

8.78%

0.80%

2

汤池街道办事处

287.04

63.95

22.28%

3.34%

3

南羊街道办事处

128.35

17.88

13.93%

0.93%

4

北古城镇

258.22

48.63

18.83%

2.54%

5

狗街镇

207.8

36.50

17.56%

1.91%

6

竹山镇

244.87

62.02

25.33%

3.24%

7

马街镇

111.22

32.02

28.79%

1.67%

8

耿家营彝族苗族乡

199.2

28.98

14.55%

1.51%

9

九乡彝族回族乡

302.02

71.75

23.76%

3.75%

10

合计

1913.69

377.09

19.70%

19.70%

附件2:

附件2: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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