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0-8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0-8问题)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反馈问题 | 云南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进展滞后 |
整改目标 | 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有效提升。2025年12月底,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 |
整改措施 |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放力度,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2022年6月底前,按照昆明市污水处置增效三年行动实施工作计划,完成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 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消除全县70%以上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 3.把城市内涝治理、污染源治理、水系周边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完善和黑臭水体治理五项工作统筹同步实施。 4.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通过整改,宜良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生活污水收集率较整改前有所提升,城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艾东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洋,67527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