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14项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14项任务)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反馈问题 | 滇池流域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
整改目标 |
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 |
整改措施 | 措施1:全面排查一污厂、二污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制定并严格落实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宜良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二是每周安排专人负责对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行检查。三是建立信息共享,要求两座污水处理厂将每天污水处理量、进、出水水质、污泥处置等相关数据进行上报,并对数据进行登记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与污水处理厂进行沟通联系,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截止目前,2025年宜良县污水处理厂共处置污水465.32万吨,宜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污水562.99万吨,运行正常,出水达标。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艾东 |
公示说明 | 现将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洋,67527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