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存在 问题的整改意见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规范生产建设行为,有效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宜良县水务局关于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2025年9月,我局对随机抽取的昆明红星荣和纸业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宜良赫思物流有限公司、宜良县人民政府南羊街道办事处、水发(宜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宜良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及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对抽取单位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整改意见反馈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昆明红星荣和纸业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宜良赫思物流有限公司四家已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宜良县人民政府南羊街道办事处、水发(宜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于项目未动工,所以水土保持措施未开展。
(三)宜良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二、整改意见
(一)宜良县人民政府南羊街道办事处、水发(宜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于项目未动工,所以水土保持措施未开展,下步如项目恢复实施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措施并报备。
(二)宜良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责令宜良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委托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报送监测季报、年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已落实的水土保持措施维护,使其发挥其工程效益。同时认真整改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2.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或电子扫描件)报送县水务局水资源水保科。
联系人:王 俊
联系电话:67594588
宜良县水务局
2025 年 9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