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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10-10266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17 16:34
名 称: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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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7 16:3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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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1501000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匡远司法所、南羊司法所、狗街司法所、竹山司法所、北古城司法所、耿家营司法所、九乡司法所、马街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宜良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宜良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主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宜良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一是精准施力助推依法治县走深走实,推动法治安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用情用力绘就人民调解“宜良枫景”,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建成率达100%。同时进一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在原有的5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基础上,由重点职能部门牵头组建物业纠纷、消费纠纷、苗木花卉、噪声污染、未成年人纠纷、校园纠纷6个专业调委会,助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进一步;三是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制度推深做实安置帮教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聚焦特殊群体利益保障,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60604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5142.49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900.00元,占总收入的1.05%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6012.99元,增长13.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2803.49元,增长12.8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3209.50元,增长300.5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收入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86865.72元。其中:基本支出9281665.27元,占总支出的87.67%;项目支出1305200.45元,占总支出的12.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56836.22元,增长13.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1987.35元,增长3.59%;项目支出增加934848.87元,增长252.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完成的项目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1665.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9145.30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519.97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5200.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项目经费260060.45元,主要用于社区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2.人民调解员办案补助项目经费5657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各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办理调解案件报酬。

3.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经费179550.00元,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报酬。

4.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经费102634.00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办公设备设施购置。

5.法治文化阵地法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文件场所及设施建设。

6.全省规范化司法所项目经费97256.00元,主要用于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5142.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增加1192803.49元,增长1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824916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2%。主要用于我单位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61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及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319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减少,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817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我单位公积金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减少,公积金缴费的支出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60.00元,决算为582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23.08元,下降77.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5826.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6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23.08元,下降77.46%;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60.00元,支出决算为582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23.08元,下降77.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582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6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23.08元,下降77.46%;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796.74元,比上年增加27327.49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办案业务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水电、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宜良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775965.63元,其中,流动资产770264.76元,固定资产52338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2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4500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218500.44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司法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131501111

宜良县司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1704160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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