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33300201000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城乡建筑市场、建筑装修准入、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目前此项工作由县招监办负责)、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科、住房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1-10月份,第一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492.046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量为1.6239万立方米,为设计处理量的81.2%,污泥处置量1489.07吨,运送到红狮无害化处理污泥量为1488.85吨,送出接菌种量为0.22吨。第二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25.64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水量为1.74万立方米,为设计处理量的87%,污泥处置量为3713.71吨,无害化处理污泥量为3540.26吨,送出接菌种量为173.45吨。城区两座污水厂处理率、出水水质、负荷率、污泥处置率都在正常范围内。
2.加快推进集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作。一是集镇污水处理厂建投工作。宜良县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狗街、竹山、马街3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技改并已正式投运。耿家营、九乡集镇2个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运行。南羊、北古城、北羊街3个集镇污水处理厂,以现状移交县金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在开展招标工作。县宜水水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8座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合同签订,下一步将督促中标方按合同约定运营好集镇污水处理厂。二是宜良县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建投工作。全县共建设173座,其中:已建成移交属地管理65座,其他已按照“一站一策”交由乡镇级滇池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3.有序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和自建房排查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进度。2024年省、市下达宜良县低收入人群农村危房改造5户,开工率和竣工率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动宜良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图斑204283个,排查自建房113755栋,其中:自营性自建房3241栋,初判存在一般安全隐患(蓝牌)9栋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其他自建房110514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蓝牌)1327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黄牌)167栋、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50栋。完成整治验收销号1476栋,销号率达95.6%。
4.稳步衔接脱贫攻坚成果转向乡村振兴。一是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人员,完成全县1468户脱贫户房屋安全状况实地入户评定和“回头看”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协调联动农业农村、民政局互通共享数据,采取利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开展比对、入户实地核查等方式完成全县5711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信息录入工作。
5.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修监管工作。一是市政道路基本情况。县城区市政道路主次干道73条,桥梁22座,道路长度61.56公里,道路面积169.14万平方米。二是维护管养工作。为保障城市道路顺畅、路面完整,截止10月15日共投入112.14万元维护管养市政道路2948平方米。维维护管养范围:人行道和车行道的混凝土路面、市政道路零星破损、缘石坡、路缘石等。
6.持续开展燃气监管及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宜良县燃气专班成员单位对宜良32家学校、幼儿园实地检查,排查整改隐患68条。二是开展了宜良、石林两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培训10期;线下培训使用燃气专项系统餐饮业负责人962户,对宜良县高、中考4个考点学校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整治。三是牵头组织开展宜良端午花街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完成了6个液化气门市换证资料初审。
7.全力以赴保障城市供水平稳。一是饮用水供应。宜良县自来水公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二个,分别是小鱼洞水源点和海马箐水库水源点。应急水源点1个(小鱼洞净水厂深水井),2024年,净水厂预计供水934.37万立方,城区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均达100%。二是供水管网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巡查管理制度,对县城区消防栓、供水管网、重点部位、重点线路、水源点、取水点和水池开展巡查检查12次;海马箐DN1000原水供水管道水泥管破损查改修复探漏点18个,主管维修3次;城区供水管网应急抢险抢修共计70余次,其中DN100以上管网抢修20次,更换老旧阀门19座,保障了县城区供水正常。三是抄表收费工作。绑定微信用户18760户,同期增长8%;更换水表50余块,抄收水量283.3万立方(人工抄表),催缴水费386.96万元;新装远传表2898只,远传表数累积达到28509只,1-10月远传抄水量共计148363.9万余方,催缴水费186万余元。2024年预计收取水费100余万元。
8.力排众难解决城市排水困难。一是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工作。2024年市住建局下达宜良县新建污水管网任务为3.8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暨雨水管道新建改造)任务为1.8公里,1-10月,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92公里,完成任务数的76.84%;新建雨水管1.54公里,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5.56%。二是持续做好排水设施维检工作。1-10月疏通清掏县城区56条主要街道、沟渠及河道的排水管网,共计169.28公里,累计清掏各类城市地下管网检查井井盖3308套,雨水篦子1427余套,维修及更换雨水篦子91套,检查井141套。安排专人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每周2次的巡检维护,调查雨污水管道27公里、污管调查3公里。为提升泵站面对城市内涝、雨水、污水排放效率,对主城区范围内4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维护。三是出具排水技术审查意见70份,现场勘查70户,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47本。
9.依法依规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一是分配入住情况。开展公租房摇号分配1次,申请家庭人数共329户,其中审核通过的286户,参与摇号家庭182户(其中已接房135户,未接房47户)。全县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5558套,分配率100%,实际入住5026户,入住率90.42%,分配率和入住率均处于全市前列;二是申请及管理工作。1-10月,受理公租房申请440件,审核变更公租房入住家庭信息58户;办理信访件41件,满意率98%,开展公租房满意度调查275户,满意率96.2%;整理完成4358户公租房承租人“一户一档”并补录昆明市保障房业务系统备案信息1037户,备案率100%;及时开展公租房安全隐患查改工作。先后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三个公租房小区进行安全检查8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2次,宣传消防自救知识20余次,查改隐患37处。三是部门联动,动态清查公租房违法违规入住行为。每季度由住建、民政、人社、不动产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住户信息比对工作,对审核不符合的人员及时清退。1-10月,共开展动态信息核查3次,部门联审7276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完成畜牧小区经适房备案58户,剩余2户未办理。
10.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一是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宜良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共涉及27个老旧小区,52栋住宅楼,1129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9.57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 287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旧小区公共部分更新更换,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消防设施、环卫设施,水电改造、外立面修复、绿化等。二是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9月竣工。按960万元开展设计及造价工作。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目前正在有序推进,27个老旧小区目前已竣工验收,已完成总工程进度62.91%。
11.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清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该项目改造范围总占地114.22亩,拆迁1000户,拆迁面积13.13万㎡,估算总投资85807.12万元(专项债券60000万元,补助1062万元,自筹资金24745.12万元),安置方式为纯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两种。截止10月底,已签订纯货币化补偿协议704户,兑付金额5.23亿元;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245户,兑付金额2009万元,余14户未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98.34%。245户安置户已分配安置房276套。针对14户未签户,下步指挥部将联合街道办和社区按“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启动司法拆除程序。力争于2025年底完成未迁户的协议签订工作。目前,该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投资主体待县委、县政府统筹确定。二是清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18.5亿元,总占地面积102.7亩,改造面积201110.51㎡,实有住户1547户,改造户数828户。清远棚改(二期)工作2023年2月1日发布征迁公告正式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合计签订717户,兑付补偿款1.23亿元。余38户私人户、企事业单位9户未签。整个项目签约率92.40%。(其中:纯货币化补偿协议481户,兑付补偿款1.06亿元。安置补偿协议236户,选房275套,已接房188套,兑付补偿款1690.78万元。三是四方古城项目。2020年3月31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总投资55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2024年1月项目因资金问题停工至今。目前正在多方努力为复工建设做准备。
12.房地产管理稳步推进。一是开发企业管理方面。全县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有30家。1-9月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6.06亿元,办理商品房预售面积7.5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1.78万平方米。二是商品房销售方面。1-9月,新建商品房成交1132套(11.78万平方米),同比下跌15.3%,实现交易金额6.06亿元。同比下跌21.9%。存量房成交975套(11.42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4.8%,实现交易金额4.15亿元,同比上涨15.4%。库存房:可签售套数为11996套,库存97.09万平方米。按照近一年的平均销售速度来计算,全县库存商品房销售需要69.7个月左右能消化。二手房合同网签:1-10月共办理二手房网签1145件、查档3931件、新建商品房合同注销、变更77件、协助法院执行通知书155件、解除它项权证注销抵押登记415件。
13.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结合宜良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际情况,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建通(2024)149号)精神,参照昆明市主城区目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修订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并将2021年2月1日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管理。二是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流程。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银行进行检查,市住建局定期对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造价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全网公示。监管系统实施以来,累计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监管的项目共40个,监管资金3780.44万元。
14.做好“保交楼”工作长效机制。宜良县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申报项目共4个,保交楼房套数1879套,申报并到位资金2亿元,其中乡鸭湖七期项目(755套、0.8亿元)、宜良景誉家园建设项目(174套、0.2亿元)、宜良铂悦翡翠澜庭一期建设项目(368套、0.4亿元)、宜良龙院小区一期建设项目(582套、0.6亿元)。目前,累计拨付保交楼资金2亿元,资金使用率100%,已累计交房1879套,交付完成率100%。
1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1-9月,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136.9万元,累计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03万元。目前维修资金余额33541.59万元,累计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小区15个,使用金额497.38万元。
16.持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制。一是总体情况。全县共有住宅小区256个,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50个、单位自行管理小区62个、金汇公司管理的小区4个、业主自管的小区110个、无人管的小区30个;在宜注册办理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45家,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36家。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31个,成立业委会小区21个,成立党支部小区13个。二是压实责任。1-10月处理信访投诉118件,答复满意率95%。针对全县小区管理群众投诉突出问题,多次联合职能部门专题召开问题分析解决会议,专题解决郦国温泉小区物业管理、国际新城三期办证等信访问题。为规范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宜良县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政办〔2024〕13号),明确了14家职能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检查8次,检查小区50个,发现问题96条,已整改94个,正在整改2个。三是强化考核。加强检查通报力度。按季度开展“红黑榜”通报,评比内容围绕物业企业综合管理、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五个方面。一至三季度全县分别评出红榜小区2家,黑榜小区2家。落实物业“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未按要求时限公示信息的企业按照“一提醒、二约谈、三通报”处理 。
17.不断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力度。一是总体情况。2024年,在从事房地产中介并在县住建局留档备案的共41家机构,公司从业人数共有98人。二是加大落实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力度,组织召开宜良县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相关工作会议,现场指导录入工作,截止2024年10月底,共录入数据5533条(含保障性住房);三是定期核验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四是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落实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执业制度,指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
18.提升建设工程服务监管质量。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宜良县在建项目工程50项(建筑面积168.77万平方米,投资额31.41亿元),其中停工14项,已完工22项,实施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13项、未动工1项。2024年新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10项,全部纳入监督管理,做到项目工程百分之百监督管理到位,所有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竣工验收备案11项,建筑面积25.9万m²。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方面。修定完善了《宜良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宜良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宜良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减量控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2条。申报宜良工业园区木龙片区产城融合园中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活配套服务A区参与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组织开展宜良县建筑行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三是建设工程消防监管方面。1-10月,对14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巡查50余次、主动上门指导服务30余次、督促隐患整改100余条,日常检查整改通知40余份,告诫约谈4个项目、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四是定额监管方面。严格把控招标文件告知备案和招标控制价备案,健全评标专家考评制度。2024年完成“四价”登记备案96件,其中概算项目1个、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备案项目83个,合同价备案项目1个、竣工结算项目11个,共整改问题1500余条,备案金额27185万元。
19.加强建筑工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结合宜良县建筑领域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减量控大”百日攻坚行动、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全县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领域依法监管常治有效。质监方面:对13个在建项目开展巡查、抽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16份,停工通知书2份,质量整改意见73条,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项目组织告诫约谈8次,与3个行业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发出提醒函3件。安监方面:1-10月共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9项,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4项,将全县22个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安全监督管理(其中:在建项目12个,停工项目10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签发《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表》53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停工通知书1份,告诫约谈2次,查出安全隐患242条,已全部按时限完成整改,做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建筑领域维稳清欠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效落实。1-10月共处理各类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1694人,涉及金额约3641万元。要求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六制一金一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21.城建档案归档管理。整理归档6家建设单位城建档案资料1096卷(含文字124734页、图纸4324张、照片2706张)共计131764页。指导全12家建设单位开展工程竣工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督促并指导城市地下管线测量建设单位开展建设资料移交归档工作;完成全局2023年度文书档案的立卷及实物、会计、人事、声像(照片)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671101.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0648.83元,占总收入的98.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452.95元,占总收入的1.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721327.78元,下降9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771780.73元,下降95.18%;其他收入增加50452.9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8个事业单位(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管理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定额站、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管理服务中心、宜良县住房保障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所、宜良县排水公司)已撤销,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至新成立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宜良县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宜良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663791.90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254.90元,占总支出的98.52%;项目支出39537.00元,占总支出的1.4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085785.93元,下降98.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67130.36元,下降74.25%;项目支出减少129518655.57元,下降99.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8个事业单位(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管理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定额站、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管理服务中心、宜良县住房保障局、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所、宜良县排水公司)已撤销,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至新成立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宜良县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宜良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且2022年结转的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8434.91万元,已于2023年度全部支出,2024年未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4254.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1139.4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115.45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3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两个烂尾楼公益广告维修更换创文项目经费38137元,主要用于世纪良城围挡公益广告更换费用及良汇书香项目建筑围挡修复增补费用。
宜良县疫情捐赠项目经费1400元,主要用于购买疫情应急物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801.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0%。与上年相比减少51767369.56元,下降95.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28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李建明退休,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增加、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7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李建明退休,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539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7%,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支付日常办公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李建明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减少;2024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3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李建明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20.00元,决算为201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17.10元,下降93.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01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17.10元,下降9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20.00元,支出决算为201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17.10元,下降93.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01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车龄过大,零件老化2024年未正常使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住建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年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917.10元,下降9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车龄过大,零件老化,2024年未正常使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住建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年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62.50元,比上年减少50458.20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车龄过大,零件老化2024年未正常使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贯彻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年经费只减不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网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4487432.07元,其中,流动资产24280575.73元,固定资产68,707.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8,149.2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336546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1492.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33300201111
1.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1015034347108
2.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