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49901000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宜良县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宜良县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宜良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3.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建成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成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审批监管工作;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监督、核查城市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指导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科技人员的评审、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2.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与相关部门在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年度道路建设及整治计划,对接指导各燃(煤)气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指导各污水处理和排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水务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水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对接指导各供电、电信、广电网络公司落实管线统筹建设相关工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对管线建设合规性,指导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指导管线完工后的信息收集入库工作;宜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报批工作;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涉及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报批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与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广告亮化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12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政务服务方面。一是根据《2024年宜良县县级权责清单》,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保持与省、市相一致,更新了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确保12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网办率100%。二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2项,与联合单位完成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三是更新执法人员信息30人,完善“一单两库”。
2.政策法规宣贯工作。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免考换证工作和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工作,实时更新我局人证管理工作,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专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大起底”整改工作,针对2021年、2022年、2023年全部结案归档的案卷卷宗,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卷梳理,对于其中要素不全的立行立改,对于其他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记录在册,形成问题清单专项讨论,开展案卷自检自查工作3次。
3.户外广告整治。一是1-11月共审批户外广告牌1块,店招店牌设置备案267家。二是重点对白鹭街西山营片区、匡山西路(环城西路至新华街段)进行了整治。期间共下发整治通知书30余份,累计出动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辆次,动用吊车2台,拆除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废弃无人管理的、影响市容市貌或存在安全隐患、九小场所遮挡消防通道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广告喷绘)、店招店牌40余块,共计900余平方米。
4.园林绿化工作。累计修剪乔木1.7万余株、修剪景观绿化带130万余平方米,清理绿化带内杂草10万平方米,补植灌木1.3万平方米、补植乔木100余株,投放红火蚁粉剂及饵剂进行诱杀2712穴。宜良县2024年新增绿地任务为5公顷。2024年累计完成附属绿地5.04公顷,完成比例为100.8%。
5.路灯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累计修复白鹭街、清远小学周边、蓬莱大道、雉山坡、东环路等主要干道故障路灯600余盏,累计对市政照明设施亮灯率巡查50次,城区路灯亮灯率达97%。根据季节变化昼夜长短不同及时调整路灯亮熄时间11次,累计对市政照明设施亮灯率巡查28次。
6.公园广场的管理维护。一是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督促管护公司做好四个广场和三个公园的卫生保洁、绿化管养、设施维护、景观水池清洗、公厕监管等工作,并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二是加大水体的保洁力度,各公园广场管理人员不定时组织人员对水体内的漂浮物进行打捞,累计打捞10次。
7.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工作原则,共清理占道经营行为3196起,开展集中整治20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2件。二是加大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利剑护蕾”综合整治行动3次,分别对匡山小学、一幼、清远小学,宜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宜良长水实验中学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游摊走贩396起,出店经营98起。
8.数管网格化工作。截至2024年11月13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案件5176件,结案5081件,结案率98.16%。问题类别包含市容环境、宣传广告、街面秩序、城市建设等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涉及住建、环保、公安等多家职能部门。
9.违建治理工作。一是开展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工作。2024年市级下达拆除违建任务14万平米,截至2024年11月完成78宗,面积14.06万平方米,完成率100.43%。二是加大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将龙院、康景名门小区等 22户违建问题,按照《昆明市违法违规建设处置办法》对违建户采取限制房产交易措施,督促业主自行拆除小区违建4宗。
10.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渣运车辆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建立设卡检查制度,每周至少1次在蓬莱大道、东环路、汇东东路、书苑路、学府路、乡鸭湖片区、匡山小学周边等路段和区域设卡检查,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违规行驶、乱排乱倒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89车次,立案查处7车次。二是开展乱排乱倒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共立案查处擅自受纳建筑垃圾案件10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05371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3719.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减少6035327.09元,下降2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35327.09元,下降20.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宜良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费项目因政府采购程序未完成,压减了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053719.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6635.94元,占总支出的46.62%;项目支出12307083.94元,占总支出的53.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35327.09元,下降20.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583.26元,下降1.62%;项目支出减少5858743.83元,下降32.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宜良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费项目因政府采购程序未完成,部分资金未支付,压减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6635.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0652.14元,占基本支出的8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5983.8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07083.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玉禾田环境有限公司在路面污染严重期间,对城区路面洒水降尘的支出。
非税征收成本必要支出项目经费127083.94元,主要用于我局非税征收人员补助的必要支出。
全城路灯电费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的支出。
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经费399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至澄江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支出。
玉禾田清扫保洁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玉禾田环境有限公司对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公厕管护的支出。
城区三角梅管护项目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宜良为君开公司对城区三角梅的管养支出。
创建双拥模范县城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局在创建双拥模范县城时的必要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5371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35327.09元,下降14.90%,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3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157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宜良玉禾田环境有限公司对路面洒水降尘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特殊天气情况增加此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82819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5%,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关正常运转、城区路灯电费、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等项目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因政府采购程序未完成,部分资金未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36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800.00元,决算为52221.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1.19元,增长4.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52221.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1.19元,增长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800.00元,支出决算为52221.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21.19元,增长4.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52221.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积极响应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21.19元,增长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区占道经营正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4年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没有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宜良县城区正常执法巡逻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4年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没有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4年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没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5983.80元,比上年增加155620.32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17199260.8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8940.31元,固定资产1104701.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2985619.2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60640.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宜良县城市管理局)20251014112042189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499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