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2)制定林区森林发展和林地、林木利用规划方案;
(3)植树造林,消灭荒山,逐步调整更新树种,提高林区内森林覆盖率;
(4)管理、保护林场现有森林资源,预防和制止偷砍盗伐、滥挖乱占、毁林开荒等行为;
(5)做好林场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组织森林火灾扑救;
(6)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林区内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
2.机构设置情况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1名,实有在职职工44人,离退休职工98人,总人数142人。内设机构包含:办公室、生产科、林政科、各色楚林区、尖山林区、阿慈林区、矣马伴林区、徐家山林区、竹山林区。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始建于清宣统元年(1907年),地处云南省中地区,南盘江中游。全场经营面积107295亩,有林地面积 8.2781万亩,有林地面积6.7709万亩,活立木蓄积31.937万立方米,主要从事森林资的管护、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营造林、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编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如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相关经费。
(2)项目支出主要围绕单位工作职责,用于保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而发生的支出,如: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场2024年基本支出合计898.28万元,包含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两个板块,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0.99万元,包含养老保险支出69.09万元,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及遗属困难补助140.8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106.08万元,工资支出485.3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1.91万元,抚恤费16.71万元,职业年金支出11.02万元,以上支出均按实际发生额申请支付。
公用经费支出17.29万元,按实际发生额申请支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财政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场2024年度共支出项目资金86.0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4年林业专项项目支出86.01万元,具体如下:农林水支出86.01万元,其中:森林资源培育50.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38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87万元,劳务费支出24.7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场按照《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农〔2018〕7号)、《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农〔2018〕15号)、《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3〕21号、《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制度,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都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对项目资金都按项目单独进行核算,资金支出审批程序齐全,设备等大宗物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实施。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我场无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专项或年中追加项目的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我场整体支出共计984.29万元,主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各项林草项目的实现。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实林区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加大对周边村民宣传教育力度,严控森林资源流失。主动商请石林县林草局处理大龙溪村民非法侵占矣马伴林区林地种植玉米113.7亩和果花农业有限公司开挖矣马伴林区花果山林地190.1亩事宜。上报处理宜良县境内耕地流出图斑5个;配合宜良县、石林县、华宁县完成林草湿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完成石林县境内普查图斑现地调查117个,华宁县境内376个。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图斑调查工作,共调查上报违法图斑4个。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秋季普查,编制《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4年枯死木清理采伐作业设计》,设计清理面积3566亩,采伐蓄积115.9立方米,申请办理矣马伴林区、尖山林区、各色楚林区、竹山林区灾害木清理采伐,消除森林病虫害威胁。梳理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自2022年至2024年7月,禄丰村林场为上缴非税收入16925.4万元。完成竹山林区小玉龙检查站点新建项目招标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并投入使用。
2.严守森林防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成立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建专业扑火队,制定《禄丰村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方案》《禄丰村林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禄丰村林场应急扑火队管理规定》和《禄丰村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报班制度》;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张贴森林防灭火通告、省长令,发放户主责任书、火灾典型案例等防灭火宣传材料;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人员技能操作培训,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山头地块24小时都有人巡护,不留空档、不留死角,2024年林场未发生火情。
3.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完成2023年森林经营试点作业情况调查工作,调查测量作业面积1.2万余亩。配合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完成4个森林经营试点示范模式编写,其中2个经营试点模式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采用。总结上报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经验模式成功案例,研究分析2023年全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新组织项目施工,压实施工方、监理方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序开展徐家山林区、矣马伴林区森林抚育返工;编制完成2023年度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补充地块采伐作业设计,已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正在组织施工。编制完成《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4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作业设计》5000亩。凝心聚力、立足岗位,9月23日至30日,组织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尖山林区515亩新造云南松幼林抚育除草工作,在劳动实践中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用双手和汗水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林场的生态保护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编制《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4年火灾木清理采伐作业设计》,设计清理火灾木面积460.5亩,采伐蓄积4322.1立方米,计划待省市批准采伐后,6-7月完成更新造林。
4.积极培育良种壮苗。安排专人对尖山林区苗木培育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涵盖苗木选种、播种、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各个环节,确保苗木质量符合标准。编制《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4年昆明市市级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苗木培育实施方案》,完成2024年市级保障性苗圃45万株毛红椿和5万株栓皮栎培育工作,准备申请市、县林草部门验收。组织编制《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培育苗木46万株(含15%苗木损耗率),其中:云南松40.2万株、栓皮栎5.8万株,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宜良县林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项目;采集到栓皮栎种子585公斤,已进行撒播培育。组织编制并上报了《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2025年野生菌(干巴菌)促繁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已上报,争取纳入林草十五五项目规划。
5.推进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徐家山林区防火通道12.5公里,已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原址重建矣马伴林区、各色楚林区、尖山林区检查站点的3处管护房,对阿慈林区管护站功能进行完善,升级改造现有设施,规划设计图纸正经市级审核修改,获批后即可组织招标施工。在各色楚林区、竹山林区开挖2口深水井及配备运兵车1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已纳入宜良县营造林项目实施范围。计划在林场建设70个30立方米防灭火专用水窖,现已完成水窖选址定位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透过自查,我场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到达《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我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对工程项目做好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积极做好各项资金协调工作,并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加强执行力度的监管,以便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报告附表
无。
宜良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预算编码 169003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宜良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杨丽郡 | 联络电话 | 18362968180 | ||||||||||||||
人员编制 | 81 | 实有人数 | 44 | ||||||||||||||
职能职责概述 | 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管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任务2:制定林区发展和林地、林木利用规划方案。 任务3:植树造林,消灭荒山,逐步调整更新树种,提高林区森林覆盖率。 任务4:管理、保护林场现有森林资源,预防和制止偷砍盗伐,毁林开荒行为。 任务5:做好林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组织火灾扑救。 任务6: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完成了 亩中幼林抚育工作;2.完成了 亩造林工作;3.管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4.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未发生森林火警、火灾;5.完成了46万株育苗工作;6.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工作。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1059.38 | 10.06 | 973.04 | 76.28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984.29 | 898.28 | 880.99 | 17.29 | 86.01 | 75.08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1、局机关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管护好现有森林资源。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目标2: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目标3: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 未发现有新的私开乱挖现象,森林蓄积逐年增长,未发生森林火灾、火警现象。病虫害防治早发现,早治疗。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管好森林火灾、病虫害 | 10 | ||||||||||||||
做好全场林木、林地保护 | 10 | 10 | |||||||||||||||
数量指标 | 做好森林火灾、病虫害防治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24年度 | 10 | 10 | ||||||||||||||
做好全场管护工作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做好苗木培育工作 | 10 | 10 | ||||||||||||||
公众生态意识提高 | 10 | 9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拉动社会就业率 | 5 | 4 | |||||||||||||
提高农民收入 | 5 | 4 | |||||||||||||||
经济效益 | 森林碳储量提升 | 5 | 5 | ||||||||||||||
生态效益 | 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 5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职工满意度 | 5 | 5 | ||||||||||||||
促进林区和谐 | 5 | 5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7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
万凤瑞 | 副场长 |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
李树芳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
陈修茂 | 出纳 |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
杨丽郡 | 会计 | 宜良县国有禄丰村林场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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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