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审批的依法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随机抽查方案
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 2025年度招投标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2024年度县发展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5年4—11月。
二、抽查对象
县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进入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的县本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三、抽查方式
对2024年度县发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县本级全部5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检查。
四、抽查事项(清单)
(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
1.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隐性壁垒、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
2.中标人在投标时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3.评标专家是否存在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问题;
4.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是否按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5.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二)县水务局负责
1.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领域巩固隐形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调查;
2.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应招未招”、“应进必进”情况进行抽查;
3.对水利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有关异议、质疑等处理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责任。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本部门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予以公示。
(三)注重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要结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四)加强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对检查结果加强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汇总检查情况,并于2025年10月31前报县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