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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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止的过程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办法》的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就废止《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开展了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形成了《关于废止〈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送审稿)》,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正式公布施行。
二、废止的主要原因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通〔2020〕187号)的有关规定不符合2025年 4月 10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规定(试行)> 的通知》(昆政务通〔2025〕4号)的有关规定,应及时废止。
三、废止后的管理依据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规定(试行)> 的通知》(昆政务通〔2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