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文件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5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数量上看,2025年一季度宜良县共解读政策文件4份,其中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有0份,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有4份,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有0份。从总体情况来看,本季度各部门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存在问题
本季度,我县政策解读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解读工作不重视。政策解读是做好政策宣传重要手段,职能部门只做形式上口头宣传和纸质发放,未按照规定开展政策解读,政策文件未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要渠道向社会公开;二是政策解读报备不及时。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没有与政策文件同步报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没有附政策解读方案和文字解读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政策解读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
(二)落实“三同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三)规范工作流程。需要通过政府常务会集中审议的政策性文件,各单位在该请示报送同时,报送政策解读文件,并尽量采用图标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有效性。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