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1 11:36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全区机关事务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
(二)其他涉及机关事务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